周永恆向警員吐口水認襲警等罪 官斥行為極侮辱押至下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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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恆(左)承認抗拒警務人員及襲警兩罪。

【橙訊】39歲藝人周永恆今年四月疑出言恐嚇斬死妻子,他被捕後在警署向警員吐口水,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抗拒警務人員及襲警兩罪。案件押後至9月12日判刑,期間周永恆續准保釋。

裁判官指雖然案中警員沒有受傷,但被告向其吐口水屬極侮辱行為,考慮到被告有情緒病、焦慮等問題,決定為其索取精神科、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39歲被告周永恆,被控於2023年4月20日在元朗警署內抗拒偵緝警員9085執行職務及同日在元朗警署的報案室襲擊9085。周早前另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則獲控方撤回。

圖:星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