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明起接受報名8‧17截止

發言人提醒有意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需把握此輪在10月7日的考試。資料圖片

【橙訊】公務員事務局公布新一輪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明日(8月4日)起接受報名。有意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報考,截止報名日期為8月17日下午五時。

發言人表示,為吸納有志服務社會人士加入公務員行列,並讓青年更好地規劃未來事業發展,政府將會擴展投考需學士學位學歷要求公務員職位的資格至新學年升讀大學三年級(四年制學士學位課程)。因此,此輪考試將開放予持有大學學位、符合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的人士,或將於2023至24學年或2024至25學年畢業的大學生報考。局方提醒有意在短期內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應徵者應把握時間參加此輪暫定於10月7日舉行的考試。

綜合招聘考試由中文運用、英文運用及能力傾向測試三張試卷組成。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測試不同等級的成績可由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其他訂明的公開考試中英語文科獲接納的等級成績替代,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其他訂明的公開考試取得訂明的語文科等級成績的申請人,將不會被安排應考英文運用及/或中文運用試卷。能力傾向測試則沒有可替代的公開考試成績。部分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亦要求應徵者在能力傾向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應徵者必須在能力傾向測試考獲及格成績方具備投考資格。

公務員事務局日前公布,《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及格成績可與教育局的同一考試互通。

所有申請人無論過往曾否參加由公務員事務局舉辦或在個別局/部門公務員職位招聘過程中安排的基本法測試,都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成績永久有效,如在2022年7月1日以後曾參加過《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並獲及格成績,則毋須再一次參加是項考試。申請人可選擇在是次考試應考任何一張或多張綜合招聘考試試卷及/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試卷。

圖︰公務員事務局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