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港公署要求駐港總領館申報本地僱員資料 須交身份證副本及住址等
【橙訊】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昨向各國駐港總領事館、歐盟駐港辦事處發信,要求領事館申報在香港僱用的本地僱員資料,包括香港永久居民,以及不論持任何簽證的香港非永久居民,在下月18日前提交至特區政府禮賓處。
信件表示,在申報表中,領事館需填報僱員的姓名、職銜、聘用日期、住址、身分證或旅遊證件號碼、國籍,並提交身分證或旅遊證件副本。
信件指,今後各駐港總領事館和辦事處如聘用和解僱本地僱員,須於僱傭合約簽訂或終止的15日內,填寫表格通知禮賓處。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去年也要求駐港領事館和歐盟駐港辦事處在新購置或租賃物業時,需向當局提供物業協議,當中包括平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