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幼園賄案|涉向家長收賄前行政主任擬認九罪 案件明年11月開審

首案被告為53歲英基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擬承認代理人收受利益等共九罪。

【橙訊】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53歲前行政主任於2018年至前年涉嫌收受14名家長賄款約124萬元,以協助他們的子女入讀該校幼兒班。廉署分兩案起訴涉案15人,兩案今日於區域法院提訊。涉案前行政主任擬承認代理人收受利益等共九罪,並擬為控方提供協助及將於審訊中作供;控方今申請兩案合併,但遭兩被告反對,將於11月13日開庭處理。至於10名涉案家長擬不認罪,案件排期2024年11月14日開審,預計審訊35天;餘下四人仍未透露答辯意向,將於今年12月7日再訊。

首案被告為53歲英基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及10名家長依次為44歲凍肉店經理黃詠雯、42歲劉映均、35歲產品專員馬賢文、45歲李洁冰、41歲經理林泯希、41歲商人張珈銘、39歲補習老師徐惠謙、44歲家庭主婦江靜雯、38歲家庭主婦蔡慧妍及37歲項目經理李俊朗。

首案11人共被控14項賄賂罪名,除了林認罪,其餘10人均不認罪。控方透露,連同林在內共有34名控方證人,包括三名校方代表及30名廉署人員,控方亦會倚賴劉映均、李洁冰、徐惠謙和李俊朗的錄影會面記錄。法官彭中屏亦頒下匿名命令,禁止披露涉案兒童資料。

次案四名被告為37歲會計師黃美雪、41歲經理麥偉琪、33歲家庭主婦朱霜叶及45歲商人蕭裕邦,被控四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控方今天申請兩案合併時,遭黃美雪和朱霜叶反對,將於11月13日作法律爭議。

法官續准各被告保釋,惟保釋金額增至每人五萬元,另外被告如要離港,須在離港前及返港後通知廉署。

圖:星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