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美尼亞提議阿塞拜疆按已商定條款締結和平條約

帕希尼揚說不排除兩國在簽署和平條約後,建立外交關係的可能。(法新社資料圖片)
帕希尼揚說不排除兩國在簽署和平條約後,建立外交關係的可能。(法新社資料圖片)

亞美尼亞總理帕希尼揚表示,亞美尼亞日前已就締結和平條約,向阿塞拜疆提出一項新建議,提議根據已商定的條款,簽署和平條約。

帕希尼揚說最新的和平條約草案共有17項條款,當中包括序言在內的13項條款,內容已完全商定,有3項條款已商定大部分措辭。鑒於不可能一次過解決所有問題,亞美尼亞建議簽署及批准已達成的協議,並繼續討論未解決的問題。他又說不排除兩國在簽署和平條約後,建立外交關係的可能,又提議與阿塞拜疆總統阿利耶夫會晤,地點可以選擇在兩國邊境附近。

當年蘇聯解體後,阿塞拜疆與亞美尼亞曾因為納卡地區歸屬問題爆發戰爭,雖然兩國於1994年達成全面停火協議,但一直因納卡問題處於敵對狀態,武裝衝突時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