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涉嫌違反南韓《公職選舉法》案二審獲判無罪

南韓首爾高等法院對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作出二審判決,推翻一審判決結果,李在明獲判無罪。
去年11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一審判決認定,李在明在2021年競選總統期間作虛假陳述,違反《公職選舉法》,判處一年有期徒刑,緩刑兩年。李在明隨後提出上訴。
首爾高等法院今次判決認為,李在明在競選期間作出的「不認識」牽涉一宗地產腐敗案關鍵人物的發言,不屬於「發布虛假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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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首爾高等法院對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作出二審判決,推翻一審判決結果,李在明獲判無罪。
去年11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一審判決認定,李在明在2021年競選總統期間作虛假陳述,違反《公職選舉法》,判處一年有期徒刑,緩刑兩年。李在明隨後提出上訴。
首爾高等法院今次判決認為,李在明在競選期間作出的「不認識」牽涉一宗地產腐敗案關鍵人物的發言,不屬於「發布虛假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