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林就任越南國家主席,但被「臨時免去」公安部長

來源:中國新聞週刊

越南反腐敗運動的主要負責官員,發生了變化

據越通社報導,5月22日上午,在通過國會投票選舉後,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原公安部長蘇林,正式宣誓就任2021年至2026年任期的越南國家主席。

5月22日上午,蘇林宣誓就任越南國家主席(圖:越南政府新聞網)5月22日上午,蘇林宣誓就任越南國家主席(圖:越南政府新聞網)

蘇林隨後對越南國會發表講話表示,衷心感謝越共中央、阮富仲總書記以及黨和國家領導人的信任,將「傾注全部心血報效國家」。他還說,要堅決、持久地反腐敗、反消極,自我進化、自我轉變,不斷培養和培育革命道德品質,「符合新時期革命事業的要求,符合全黨全國全軍全國人民的信任。」

蘇林是該任期內的第三位越南國家主席。第一位主席阮春福在2023年1月辭職;今年3月,接替阮春福的武文賞亦辭職。此後,被視為最有希望接任國家主席職務的國會主席王庭惠、越共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張氏梅,又在一個月內接連辭職。他們辭職的原因,都是違反黨員幹部紀律而「負政治責任」。而蘇林領導下的公安部,在這些政府高層下台的過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5月22日發生的一個新情況是:國會同時通過了一項臨時增加的提案,免去了蘇林的公安部長職務。

原本,根據越南國會秘書長裴文強5月19日會前對媒體披露的信息,本次國會會議不會討論免去蘇林公安部長職務的問題,該事項也不在國會既定會議議程中。這也符合18日閉幕的越共中央全會的結果:越南公安部長一般由政治局委員擔任,而本次中央全會增補的4位政治局委員都不是公安部長的繼任人選。根據這些情況,外界普遍認為,蘇林將以國家主席身份繼續兼任公安部長。

然而,5月21日,在本次國會會議第二個會議日的下午,裴文強代表國會常務委員會提出了一項臨時調整會議議程的建議:在22日上午選舉國家主席的同期,表決一份以政府總理範明政名義提出的免去蘇林公安部長職務的提案。該建議及提案隨後得到表決通過。

越南憲法並未明確規定國家主席不得兼任其他職務。事實上,從2011年開始,越南國家主席一直兼任越共中央公安委員會常務委員一職。該機構是與公安部對應的黨組織,委員會書記一般由公安部長兼任,負責「全方面領導公安工作」。最近四位越南國家主席,都通過這個兼任職務參與了對公安部的領導工作。

不過,此前有分析認為,和擔任黨內職務不同,國家主席如果兼任公安部長,存在一個是否要向政府總理彙報工作的行政問題。本次建議和提案提及的理由,也是「根據主管部門的意見、法律規定和為健全國家機器」及「考慮政府總理的提議」。從官方通報看,應該是作為公安部「主管部門」的越南政府對此提出了意見,並最終在最高領導層獲得一致同意。

然而,考慮到越南公安部及公安部長的特殊地位,蘇林不兼任公安部長,不只是解決了一個行政問題而已。這意味著越南反腐敗運動的主要負責官員發生了變化。

越南反腐敗運動的最高領導機構,是越共中央總書記阮富仲親自兼任主任的中央反腐敗反消極委員會。自2019年以來,該委員會的常務副主任,一直是公安系統出身的政治局委員潘廷鐲。在此之下,委員會成員、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參與反腐敗的理論和制度建設;代號「C03」的公安部反腐敗調查局負責初步調查和拘捕嫌疑人;中央巡視委員會、中央檢查委員會負責幹部處分。

從曆屆反腐敗反消極委員會的人員構成看,國家主席、政府總理和國會主席都不在成員名單中。換言之,如果蘇林不兼任公安部長,他很可能不再參與反腐敗最高領導機構的工作。

剛剛履新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的人民軍大將梁強,目前是潘廷鐲之後排名第一的副主任。梁強的前任武文賞、張氏梅,都曾在編訂阮富仲反腐敗論著、建立「能上能下」幹部辭職制度、確立「一把手為副手出事負責」等新規則方面發揮關鍵作用。梁強將如何更新越南反腐敗運動的理論和制度,值得關注。

「60後」的公安部常務副部長陳國祖,則很可能被增補到中央反腐敗反消極委員會接替蘇林,開始領導「C03」的工作。此前,越南前任國家主席阮春福、武文賞,以及國會主席王庭惠,都是在助理、下屬或前下屬被C03帶走之後,宣佈辭職的。其中,武文賞在出任國家主席、離開反腐敗領導層前,被視為阮富仲的主要「反腐助手」。

陳國祖是越南前國家主席、前公安部長陳大光的弟弟,2015年從公安部調任太原省委書記,五年後回到中央出任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很早就被外界視為公安系統「一把手」的接班人。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安系統內,蘇林是反間諜及政治保衛部門出身,曾擔任過公安部副部長的範明政是技術和後勤部門出身,而陳國祖是犯罪偵查專業出身,擔任中層領導時,就出任過「C03」的前身公安部偵查部門的主要負責人。

不過,截至5月22日上午,本次越南國會會議既定日程中不包括確認新公安部長人選。在18日閉幕的越共中央全會上,陳國祖也沒有被增補進入政治局。此外,截至22日,蘇林依然是越共中央公安委員會的書記。

記者:曹然(caoran@china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