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貿易報告點名台灣地區對美豬設限,台媒批:「欺人太甚」

來源:環球網

[環球網報導]據台灣《聯合報》4月1日報導,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在當地時間3月31日發佈「2025年對外貿易障礙評估報告」,點名台灣地區針對美國豬肉產品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不準確暗示。對此,《聯合報》發表評論文章批評稱,對食品標示產地,是保障消費者權益,何錯之有?若要求台灣地區連標示產地都不行,不覺得欺人太甚?

據報導,台行政機構「經貿辦」稱,相較於往年的美方報告而言,此次多出的部分包括,有美國利害關係人士認為,台當局主管機構針對使用美國豬肉的場所審查並不合理,包括進口商、經銷商與食品服務設施;且台當局主管機構查核該等場所的頻率也干擾業者正常營運,造成業者不願購買美國豬肉。

《聯合報》也稱,這不是美方第一次對此事表達關切。報導稱,因為擋不住美方壓力,台灣地區在2021年1月1日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豬進口。此後,台當局採取多項措施,強製要求進口豬肉進行標示,以確保消費者知情權,及加強進口肉品的檢疫和查驗,以確保食品安全。

《聯合報》分析,島內民眾不愛吃美豬,不只基於對於萊克多巴胺危害人體的不安,也與不習慣美豬的口感有關。因此,島內餐廳商家廣泛標示「本店使用台灣豬」,與其說是政策規定,倒不如說是店家在商言商的經營方式,不想影響生意。《聯合報》批評稱,美方若據此指責台當局刻意設下非關稅貿易障礙,是過度演繹。

報導稱,據台「衛福部」的相關規定,不僅美豬,其他國家和地區進口到台灣地區的豬肉也需標示原產地,以確保消費者知情權。《聯合報》質疑,對食品標示產地,是保障消費者權益,民眾可以選擇自己愛吃的,何錯之有?台灣地區既已開放美豬進口,美方應該自行想辦法提升島內民眾對美豬的喜愛,若要求台灣地區連標示產地都不行,不覺得欺人太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