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的新法律迫使數位商店解釋您實際上並沒有購買您的遊戲

文章: Jonas Mäki – Gamereactor.cn今天,數字遊戲的銷售已經佔據了上風,實體遊戲不再是理所當然的 – 隨著遊戲機越來越缺乏磁碟驅動器,這種情況在未來可能會發生更多變化。當然,這既環保又方便,同時也避免了椎間盤破裂或丟失的風險。光碟涉及運輸和包裝以及許多中間商,但儘管如此,它通常比數字購買便宜得多。如果您想拿回一些錢,您可以出售您的遊戲。後者當然對於數位遊戲來說是不可能的,但實際上還有一個更大的缺陷。大多數協定(較大選項中的 GOG.com 協定除外)都是為了讓您不擁有自己的遊戲而編寫的。發行商有權隨時從您手中拿走您的全額付費遊戲,不幸的是,當育碧撤銷購買遊戲的人的 The Crew 許可,而索尼想要撤銷人們購買的視頻內容時,我們已經看到了這一點(儘管當與 Discovery 的協議延長一年左右時,這暫時改變了)。此外,還有無數遊戲丟失部分內容(例如在線功能、音樂等)的例子。現在,加州法院已經裁定,公司不能再說他們銷售的遊戲在某種程度上需要在線連接,但必須明確表示您只是為許可證付費,公司可以隨意撤回。記者斯蒂芬·托蒂洛 (Stephen Totilo) 在 Game File 上寫道,賣家 “需要向購買者提供許可條件和警告(如果適用),即內容某些方面的權利喪失(例如音樂許可到期)可能會導致遊戲或其他數位作品被撤下。這是否會改變人們的購買模式尚有爭議,但它至少會提高人們對這個問題的認識。您對此有何看法,歐洲也應該採用它嗎?
Source: Gamereacto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