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項商船海員相關修訂規例及公告於十二月二十三日生效

政府今日(十月十八日)在憲報刊登《〈2024年商船(海員)(健康及安全:一般責任)(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2024年商船(海員)(工作及生活條件)(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及《〈2024年商船(海員)(出生、死亡及失蹤個案的申報)規例(修訂附表)公告〉(生效日期)公告》,以指定與商船海員相關的修訂規例及公告將於今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實施。

《2024年商船(海員)(健康及安全︰一般責任)(修訂)規例》、《2024年商船(海員)(工作及生活條件)(修訂)規例》及《2024年商船(海員)(出生、死亡及失蹤個案的申報)規例(修訂附表)公告》早前已獲立法會通過,以將國際勞工組織所批准向《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作出的某些修訂(《2022年修正案》)的最新相關要求納入本地法例,涵蓋海員招募和配置代理人、飲用水和均衡膳食的供應、已故海員遺體或骨灰的回送和相關死亡報告,以及適當尺寸的個人防護裝備供應的新要求。上述規例及公告將於十二月二十三日生效,與《2022年修正案》的全球生效日期一致。

生效日期公告將於十月二十三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