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致力打擊以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情況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一直致力打擊以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的情況,今日(十月二十二日)於旺角區向一間懷疑以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的持牌新鮮糧食店採取行動。

行動中,食環署人員在旺角亞皆老街一間持牌新鮮糧食店,檢獲約33公斤懷疑冷藏牛肉和約150公斤預先包裝冷藏牛肉,已即時封存作進一步調查,同時即時銷毀約45公斤貯存於不適當温度的冷藏牛肉。食環署人員亦已抽取牛肉樣本進行防腐劑檢測,如有足夠證據,署方將提出檢控。該店鋪持牌人涉嫌把冷藏肉作新鮮肉陳列及出售,違反持牌條件,食環署正展開程序取消該新鮮糧食店的牌照。

食環署人員亦就該新鮮糧食店持牌人未能提供送貨單供查核和以不適當温度貯存冷藏牛肉而違反相關持牌條件,向其發出口頭警告。

食環署發言人說:「以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除了違反持牌條件,更會引發食物安全問題,而這種牟取暴利的經營方式亦會對其他遵從規定的店鋪造成不公。」

發言人補充:「任何人士未有批簽而售賣冰鮮或冷藏肉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食環署會定期巡查持牌新鮮糧食店和街市肉檔,也會積極處理接獲的投訴。如發現有異常情況,食環署會即時作出調查及採取執法行動。此外,食環署亦會不時主動偵查懷疑違規個案,也會按需要進行突擊巡查及執法行動。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並就違反相關持牌條件或街市租約條款作出跟進。違反相關持牌條件的新鮮糧食店可能被取消牌照,而違反街市租約的肉檔租戶則可能被終止租約。」

​發言人強調,食環署十分關注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的情況,會致力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打擊有關違規行為。

食環署人員在行動中檢獲的部分肉類。
食環署人員在行動中檢獲的部分肉類。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