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恢復二讀辯論《2024年差餉(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恢復二讀辯論《2024年差餉(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代)主席:

我要首先感謝《2024年差餉(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劉國勳議員,以及其他六位議員參與審議《條例草案》的工作,亦感謝剛才多位議員發言,就此題目發表意見。

《條例草案》旨在落實政府在二零二二至二三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的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以體現「能者多付」的原則。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二四至二五年度《財政預算案》公布由本財政年度第四季(即二○二五年一至三月)起實施有關制度,作為政府財政整合計劃的一部分,透過減少政府開支、增加收入及發債三方面工作,逐步恢復財政平衡。參照二○二四至二五年度的應課差餉租值,累進差餉制度預計每年會為政府帶來約8億2,000萬元的額外收入。

根據建議的累進差餉制度,應課差餉租值為55萬元或以下的住宅物業,其差餉將維持按租值百分之五徵收。應課差餉租值55萬元以上至80萬元的住宅物業,首55萬元租值同樣按百分之五徵收差餉,其後25萬元租值則按百分之八徵收。若應課差餉租值是80萬元以上,超過80萬元的部分將按百分之十二徵收。

累進差餉制度不會涵蓋用作商業活動或社會服務的物業單位,例如商業大廈、工廠大廈、商鋪、酒店、安老院、青年宿舍、度假營等。這些物業單位不會視作住宅用途。

此外,現時部分有多個單位的住宅物業由於其設計及佔用模式,令整個處所作為單一物業單位評估差餉,以致應課差餉租值可能高於55萬元。由於向這類物業按「能者多付」原則徵收差餉並非實施累進差餉制度的原意,我們因此建議把以下住宅物業單位豁除於累進差餉制度的涵蓋範圍外︰

(一)由香港房屋委員會和香港房屋協會提供的租住公屋、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提供的大坑西邨租住房屋,以及過渡性房屋或簡約公屋計劃下的物業單位;以及

(二)由醫院管理局、香港中醫醫院、註冊非牟利學校、專上學院和宗教機構提供,內有相當部分設施供住戶共用的宿舍。

我們估計只有約百分之一點九,即大約42 000個,住宅物業單位須在累進差餉制度下多繳差餉,對整體住宅物業市場不會有很大的影響。

在法案委員會的審議過程和剛才多位議員的辯論中,我都聽到很多議員關注累進差餉制度會否影響香港的簡單稅制和競爭力。當然,在任何時點,都沒有人喜歡談加稅,但我希望指出政府在制定累進差餉制度時,已綜合考慮一籃子的因素,包括住宅物業差餉繳納人的負擔能力、應課差餉租值所反映的市場租金、受影響繳納人數及其多繳的差餉金額、預計可增加的差餉收入、維持簡單差餉制度的大原則等。香港的簡單低稅制一直包含累進元素,在稅務制度中加入累進元素亦是國際上普遍做法。以薪俸稅為例,現時共有五個累進稅階。建議的新差餉制度下只有三個階梯,亦較其他海外稅務管轄區相類制度為少。我們認為新差餉制度不會影響香港的簡單低稅制。此外,新差餉制度只會對超出指定應課差餉租值的部分採用較高的徵收率,令受影響住宅物業單位的差餉升幅較為溫和,而且只影響百分之二的住宅物業,不波及工商業物業,因此亦不會影響香港的整體競爭力。

在此我重點回應剛才在辯論中提及的幾個議題。

第一,有議員問到,會如何處理一些原來由兩個單位組成,其後經「打通」合併為一個的單位。一直以來,差餉物業估價署不時向差餉繳納人發出物業詳情申報表,要求差餉繳納人提供有關物業的資料,包括是否有改動。如果估價署收到投訴或在巡查時發現相關情況亦會處理。

第二,剛才葉(劉淑儀)議員和數位議員都有問及我們推行此計劃的成本。成本由兩個部分組成,即非經常性部分和經常性部分。非經常性部分涉及電腦開支等,始終數據非常重要,所以電腦安全及系統的整體建設非常關鍵,這筆非經常性開支約為2.5億元。而日後的營運,包括增加人手的開支、處理新增工作、處理反對評估租值,以及發出差餉單的工作等,這些經常性開支約為(每年)600萬元。

最後,有不少議員提及數據的重要性。我們感謝議員給予重要及寶貴的意見。在日常工作上,我們一直有思考如何多利用政府擁有的數據,例如我們政策局轄下另一部門政府統計處在處理人口普查工作時,已經減少每次向市民查問數據,而多利用其他部門日常收集到的資料作統計推算,日後我們會繼續這方面的工作。

如《條例草案》獲得立法會通過,二○二四至二五年度第四季發出的季度徵收差餉通知書會反映適用個案的累進差餉額。

(代)主席,我謹此陳辭,懇請各位議員支持通過《條例草案》。

多謝(代)主席。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