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諮詢委員會任命

行政長官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強積金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分別委任關百豪博士和麥萃才博士為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諮詢委員會的主席及副主席。有關任命為期兩年,由二○二四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包括首末兩天。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今日(十月二十五日)歡迎有關任命,並表示:「諮詢委員會負責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的效能和效率,以及《強積金條例》的運作向積金局提供意見。我們相信憑藉其在強制性公積金制度及勞資關係方面豐富的知識和深厚的經驗,關博士將有效領導諮詢委員會向積金局提供具洞察力的建議。」

發言人亦感謝即將卸任的主席葉國謙以及副主席方蘊萱,在過去多年對諮詢委員會作出的寶貴貢獻。

諮詢委員會的新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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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百豪博士
 
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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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萃才博士

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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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超平
李詠民
李子恩
連少冬
丘燿誠
于健安
徐閔

積金局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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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總監鄭恩賜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