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張貼收回土地公告收回長沙灣土地以推行市區重建項目
地政總署今日(十一月七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收回位於長沙灣兼善里/福華街的土地,以推行市區重建項目。
該項目已納入市區重建局二○二一至二二年度的業務計劃,推行項目將有助改善區內整體居住環境。項目地盤總面積約7 452平方米,將重建作住宅用途,並附有零售/商業設施、地下附屬停車場和上落客貨設施。項目亦包括在面向昌華街的位置闢設一個面積約750平方米的休憩空間,並永久封閉地盤界線內的兼善里。
政府將收回項目地盤範圍內合共836項私人物業權益。受影響的權益將於收回土地公告張貼當日起計三個月屆滿時(即二○二五年二月八日)復歸政府。
合資格的住宅物業業主除可獲得法定補償外,在適用情況下亦會獲發特惠自置居所津貼或額外津貼。合資格的住宅租戶可獲安置安排或獲發特惠津貼。
合資格的商用物業佔用人,包括業主及租戶,可選擇領取特惠津貼,以取代因業務及相關損失而申索法定補償的權利。
如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提出的法定申索未能達成協議,受影響的住宅和商用物業業主及租戶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裁決。申索人因提出申索而合理招致的專業費用,或會獲政府發還。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