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計錯糧呃清潔工逾38000元 食環署承辦商被判社會服務令

法庭早前亦頒令被告須向涉案3名清潔工人賠償共超過38000元。(港台圖片)
法庭早前亦頒令被告須向涉案3名清潔工人賠償共超過38000元。(港台圖片)

廉署早前落案起訴食環署外判清潔服務承辦商一名前經理,控告他欺詐3名下屬清潔工人,訛稱公司錯誤計算薪金,騙取他們在近兩年間,交出薪金差額共超過38000元。被告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50歲的被告早前承認三項欺詐罪名,法庭早前亦頒令被告須向涉案3名清潔工人賠償共超過38000元。
  
裁判官判刑表示,被告犯案出於貪心,案件屬嚴重,因為工人賺取的薪金不多,被告的行為猶如俗語所指的「於乞兒兜搶飯食」。基於被告有悔意,判處社會服務令。

案件在2020年8月至2022年7月發生,被告在未獲公司授權下,向3名清潔工人訛稱以散工形式和薪金聘請他們。被告其後向3名清潔工人訛稱錯誤計算他們的薪金,詐騙3人向他歸還部分薪金,金額共超過3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