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處理《立場新聞》案被告判刑 代表律師呈上新醫療報告

鍾沛權及林紹桐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罪成,區域法院今日開庭處理被告判刑。(港台圖片)
鍾沛權及林紹桐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罪成,區域法院今日開庭處理被告判刑。(港台圖片)

《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罪成,區域法院今日開庭處理被告判刑。

代表鍾沛權及林紹桐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呈上三份新的醫療報告,包括林紹桐在瑪麗醫院的主診醫生撰寫,提到被告患有罕見腎病,腎功能只剩下三成,要頻密覆診。余若薇擔心如果被告需要服刑,就未必可定期到瑪麗醫院覆診,或會構成延誤治療,甚至生命危險。

她說兩名被告獲准保釋前曾分別還押16個月及15個月,希望法官可以運用酌情權,判處不多於還押日數的刑期,相等於二人可以毋須服刑。余若薇指出,被裁定有煽動意圖的文章只有11篇,佔《立場新聞》文章的極少數,又指刊登有關文章是被告履行新聞工作,性質有別於羊村繪本案及譚得志案。

但法官郭偉健不同意,他說自己曾閱讀警方國安處擷取《立場新聞》的500多篇文章,包括並非控方在本案依賴的文章,發現有部分文章有問題,例如訪問屠龍小隊如何策劃襲擊警方,另外有文章對比北愛爾蘭和香港。

法官又指,《立場新聞》刊登有關文章及報道時,正值香港最暴力時期,發生中大及理大暴動,有人被活燒及掟死,質疑《立場新聞》為何仍在文章中描述是「和平抗爭」。

法官又認為被告林紹桐的病情複雜,他表示難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