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承認無牌及不小心駕駛九項罪名被判罰款及社會服務令

法庭認為,31歲被告余佳炳有悔意,再重犯機會低。(港台圖片)
法庭認為,31歲被告余佳炳有悔意,再重犯機會低。(港台圖片)

一名警員休班期間多次無牌駕駛私家車,今年2月在觀塘駕駛時失控撞向行人過路處,其後棄車而逃,他早前承認無牌駕駛及不小心駕駛等9項罪名,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6000元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表示,報告內容正面,顯示31歲被告余佳炳有悔意,再重犯機會低,考慮被告認罪,已就撞欄損毀的物品作出賠償,感化官亦認為被告有深刻的反省及良好品格,判處4項無牌駕駛罪各判1000元罰款、1項不小心駕駛罪判2000元罰款、4項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罪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