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豁免房託基金單位轉讓及期權莊家證券經銷業務印花稅

政府發言人稱豁免房託基金股份或單位轉讓和期權莊家證券經銷業務印花稅,可提升香港競爭力。(港台圖片)
政府發言人稱豁免房託基金股份或單位轉讓和期權莊家證券經銷業務印花稅,可提升香港競爭力。(港台圖片)

政府於憲報刊登《2024年印花稅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以豁免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股份或單位轉讓和期權莊家進行證券經銷業務的印花稅,以及修訂在香港實施無紙證券市場制度下的印花稅徵收安排。
政府發言人表示,財政預算案宣布,豁免房託基金股份或單位轉讓和期權莊家進行證券經銷業務的印花稅,以提升香港房託基金的競爭力,減低期權莊家的交易成本。修訂印花稅徵收安排將促進在無紙證券市場環境下加蓋印花及徵收印花稅程序的效率。
《條例草案》將於本月20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