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行業迎來重磅文件!產品性能要求進一步提高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陶野)5月8日,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消息,為進一步加強鋰離子電池行業管理,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對《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條件(2021年本)》《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公告管理辦法(2021年本)》進行修訂,形成《鋰電池行業規範條件(2024年本)》《鋰電池行業規範公告管理辦法(2024年本)》(徵求意見稿),現公開徵求意見。

《鋰電池行業規範條件(2024年本)》(徵求意見稿)要求,鋰電池企業應具有鋰電池行業相關產品的獨立生產、銷售和服務能力;每年用於研發及工藝改進的費用不低於主營業務收入的3%,鼓勵企業取得省級以上獨立研發機構、工程實驗室、技術中心或高新技術企業資質;鼓勵企業創建綠色工廠;鼓勵企業自建或參與聯合建設中試平台;主要產品具有技術發明專利;申報時上一年度實際產量不低於同年實際產能的50%。

圖/IC圖/IC

貝殼財經記者對比《鋰電池行業規範條件(2024年本)》《鋰電池行業規範公告管理辦法(2024年本)》與2021年版本的區別發現:

技術進步和產品性能要求有更新

隨著鋰電池技術的發展,2024年版本對電池的能量密度、功率密度、循環壽命等性能指標提出更高的要求,以促進技術進步和產品質量的提升。

2024年本徵求意見稿要求,使用三元材料(鎳鈷錳酸鋰)的能量型單體電池能量密度≥230Wh/kg,電池組能量密度≥165Wh/kg;使用磷酸鐵鋰等其他材料的能量型單體電池能量密度≥165Wh/kg,電池組能量密度≥120Wh/kg。功率型單體電池功率密度≥1500W/kg,電池組功率密度≥1200W/kg。單體電池循環壽命≥1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電池組循環壽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要求的加強

新版本增加關於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方面的規定,2024年本徵求意見稿增加了「鼓勵企業創建綠色工廠」的表述,以適應當前對於可持續發展和綠色製造的更高要求。

2024年本徵求意見稿要求,鋰電池產品的安全應符合有關強製性標準要求,並經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強製性標準包括但不限於:《電動單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範》(GB43854)、《電能存儲系統用鋰蓄電池和電池組安全要求》等。

總體來說,2024年本徵求意見稿加強了產業佈局和項目設立的調整,對鋰電池企業的產業佈局和項目設立提出新的指導意見。與修訂前版本相比,徵求意見稿提到的強製性標準明顯增多。徵求意見稿還鼓勵企業製定和執行高於國家或行業標準的產品技術標準或規範,以適應行業發展和政策變化的需要。

編輯 嶽彩周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