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警方連續破獲非法狩獵案,抓獲9名嫌疑人

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記者瞭解到,自4月初北京市公安局「捍衛·2024春夏平安行動」開展以來,針對林區治安形勢規律特點,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不斷加大巡查巡護力度,嚴厲打擊破壞生態資源違法犯罪,連續破獲多起非法狩獵案件,抓獲9名嫌疑人,有效打擊了涉森林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4月22日,森林公安大隊接報,朱某購買獵套報警器,疑似存在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的行為。接報後,民警立即開展調查工作,並於當日在朱某位於霞雲嶺鄉一村莊經營的農家院內進行搜查,現場起獲獵套報警器29個、獵套20個。經再次搜查,民警在其位於霞雲嶺鄉、青龍湖鎮和拱辰街道的居住地起獲大量獵套和獸皮等野生動物製品。4月23日,朱某因涉嫌非法狩獵罪,已被房山分局刑事拘留。

警方在嫌疑人朱某居住地起獲的獸皮等野生動物製品。圖源:房山警方警方在嫌疑人朱某居住地起獲的獸皮等野生動物製品。圖源:房山警方

4月24日,民警巡查至房山區青龍湖鎮坨里村時,發現該村某平房院內有一個呈工作狀態的拍籠,隨後立即開展調查。經工作,民警在該院內查獲狩獵工具51件、野生鳥類37只,均為三有保護動物。經民警現場突審,魏某供認,其在位於房山區青龍湖鎮坨里村及石樓鎮支樓村樹林內,多次利用粘網及拍籠獵捕野生鳥類。4月25日,魏某因涉嫌非法狩獵罪,已被房山分局刑事拘留。

5月3日,森林公安大隊接報稱,有人在燕山白水寺森林公園山坡上架設粘網獵捕鳥類。接報後,民警立即前往開展調查工作,將嫌疑人劉某當場抓獲,並查獲粘網1張、架杆2根、錄音機2台及野生鳥類53只。5月4日,劉某因涉嫌非法狩獵罪,已被房山分局刑事拘留。

房山警方提醒,非法獵捕野生動物不僅會對物種保護及其棲息地的生態環境造成極大損害,同時,獵捕、獵殺、出售、購買、食用野生動物均屬違法行為,輕則會面臨罰款,重則會面臨刑事處罰。

根據《北京市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實施辦法》規定,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全年、全區域禁獵,使用電子誘捕器,採取網捕方法獵捕野生鳥類,屬於在禁獵期、禁獵區使用禁獵工具、禁獵方法進行狩獵。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罰金。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規,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編輯 甘浩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