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批準,開除朱宏黨籍

據廣東省紀委監委7月23日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原黨組書記、主任朱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朱宏(資料圖)朱宏(資料圖)

經查,朱宏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安排他人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斂財納賄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醫療設備採購、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朱宏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廣東省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後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朱宏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廣東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對朱宏的開除黨籍處分決定,待召開省委全會時予以追認。

朱宏是廣東省委委員。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四十二條規定,對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給以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的處分,必須經過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由這一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報同級黨的委員會批準。

官方簡曆顯示,朱宏,男,漢族,1966年9月出生,1982年9月參加工作,1986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博士研究生學曆,醫學博士。

朱宏曾任第一軍醫大學南方醫院醫教部副主任、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副院長、研究員,廣東省醫學學術交流中心主任,原廣東省衛計委黨組成員、幹部保健局局長等職。

2017年7月,朱宏任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黨委書記。

2021年8月,朱宏任廣東省衛健委黨組書記,次月任主任。2023年11月11日消息,朱宏主動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