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銳評丨婚姻登記擬不再需要戶口簿,是「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

8月13日,《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草案)在民政部網站全文公佈並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修訂草案相比原條例,在登記程序上作了較大修改。根據草案的規定,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都不再需要戶口簿,也取消了過去對登記的地域管轄的規定。(據8月14日新京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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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該不該需要戶口簿,此前多次上過熱搜。

2023年7月,有網民在民政部網站留言稱,現在婚姻登記必須提供戶口簿不合理,很多年青人往往因為父母粗暴干涉而拿不出戶口簿,這與法律規定的「結婚自由」原則相違背,建議對此規定進行修訂。民政部社會事務司答覆稱,網民的建議我們將予以關注,感謝對民政工作的關心與支持,謝謝!

按照擬修訂的條款,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出示的證件和書面材料只有兩項——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從表面上看是相關部門在「聽勸」,實質上是社會進步的必然結果。

在此要澄清,婚姻登記擬不需要戶口簿,未必就與「結婚自由」直接關聯。目前,當事人在沒有戶口簿的情況下,可以到公安機關開具戶籍證明,同樣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

那麼,此前的婚姻登記為什麼需要戶口簿呢?權威部門曾明確提到,提供戶口簿是為了明確婚姻登記的管轄權,防止重婚等問題的出現。

這可以解釋。雖然說,身份證上有眾多個人信息,但是身份證的有效期很長,有時候並不能如實反映當事人真實戶籍地的情況和婚姻狀況。在婚姻數據沒有全國打通共享的情況下,要求當事人提供戶口簿以供核實非常必要。否則,就極容易出現重婚的問題。

與此相關聯的,還有擬取消過去對登記地域管轄的規定。就是說,在全國數據一張網的情況下,婚姻登記還需要提供戶口簿就已經沒有必要了。此前,全國多地在試行異地婚姻登記,從中可見試行效果良好。

所以,婚姻登記擬不再需要戶口簿,同時取消了過去對登記地域管轄的規定,它們之間是相互關聯的,不能孤立來看。

相關舉措最大的意義還是方便了群眾,應該點讚。當前,在一些地方辦理婚姻登記不僅需要戶口簿,而且戶口簿上存在與當前婚姻狀態不一致的情況時,當事人還要到公安機關進行修改。就是說,群眾可能要多跑腿。更別提有群眾準備辦理婚姻登記時,結果人在異地,還要想方設法拿戶口簿,既耽誤時間,還會增加費用。值得一提的是,在全國範圍內,還能因此減少複印打印等造成的紙張消耗。所以,這是件實實在在利國利民的好事。

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減少材料本身就能提高辦事效率,讓群眾辦事更便捷。這也是「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的又一實例。為群眾提供線上線下方便快捷的辦事服務,就需要這樣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的業務流程變革,最終讓群眾實實在在受益。

我們注意到,此次擬修訂的條款,還有「離婚冷靜期」期間任何一方可申請撤回、婚姻登記對個人信息要予以保密等條款,這些既有現實意義,同樣彰顯了社會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