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16歲女子退婚拒退38萬彩禮」事件新進展:男子母親討回33萬元彩禮,被行拘7日,家屬稱將申請行政複議

來源:大風新聞

8月29日,華商報大風新聞報導了「16歲男孩訂婚給同齡女孩38萬元彩禮,退婚法院協調女方退34萬,因未按期到賬男方公開投訴」一事,引發關注。

據悉,8月22日開始,一女子陸續通過網絡平台投訴。她自稱系山東梁山人,為其子娶妻,給女方38萬元彩禮,並按對方要求購買了四金、蘋果手機、改口費等,先後共花費44萬元。後雙方退婚,法院《民事調解書》顯示,女方當庭返還2萬元,後約定分3期向男方退還32萬元彩禮。

男方家屬稱,因女方未如約返還彩禮,男方母親(公開投訴的女子)和多人前往女方經營的火鍋店,在店門前大喊「還我彩禮錢」,引熱議。

男方多人前往女方經營的火鍋店門前討還彩禮男方多人前往女方經營的火鍋店門前討還彩禮
警方立案告知書警方立案告知書

8月30日,男方家屬稱,女方通過警方,向男方退回了31萬元彩禮,加上此前退還的2萬元,共退還33萬元。

8月31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從男方家屬和知情人士處獲悉,因男方母親公開討要彩禮,涉嫌尋釁滋事,被警方行政拘留7日。

根據影片號「xx火鍋店」帳號顯示,女方公開發佈了警方案件辦理的結果,「梁公(鳳)行罰決字‘2024’1222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決定給予男方母親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處罰。」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注意到,警方的案由為「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女方公開發佈了警方案件辦理的結果女方公開發佈了警方案件辦理的結果

對此,男方家屬說,8月29日,男方母親就被拘留了,他們計劃向梁山縣公安局申請行政複議。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張鵬康 編輯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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