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設「盲盒崗位」?別拿求職者權益抖機靈

【招聘設「盲盒崗位」?#別拿求職者權益抖機靈#】近日,杭州一家公司發佈的校園招聘信息引發了關注,因為其中設置了一個「盲盒崗位」,具體的工作內容、任職要求均沒有提出。「是不是還有盲盒薪資?」很多網民開啟了玩梗模式,話題也上了熱搜。

根據公司的說法,設置「盲盒崗位」,是「為了招聘者好」。相關負責人稱,「大學畢業生在求職時,往往面臨崗位投遞不準確的問題,在一次投遞不匹配之後,或者會以為失去了這家公司的機會」,「盲盒崗位」是為瞭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供調劑使用。

但從引發群嘲的情形看,大多數網民顯然都不太領情。「開到經理了算隱藏款?」「高情商:盲盒崗,低情商:差得說不出口」,各種調侃層出不窮。壓力之下,該公司撤銷了「盲盒崗位」。

「盲盒崗位」這種說法,很像是用人單位抖了個機靈。人們抱著善意去猜測,其目的大概是為了增進和求職者的瞭解,經過雙方磨合再定崗定職,以提高招聘的成功率,減少招聘時的試錯成本。

但這種「盲盒崗位」,必然導致不透明、不公開,已經涉嫌違法。《勞動合約法》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約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作為企業,招聘時當然應當告知崗位的基本情況,讓勞動者有明確的預期。動輒搞出一個「盲盒」,很可能構成對勞動者權利的侵害——因為崗位約定不明,等入職之後,用人單位可以以「不符合錄用條件」「不能勝任工作」等理由解除勞動合約,屆時勞動者可能無法要求補償,維權面臨較大困境。

這種「盲盒崗位」並不是首次出現。有媒體梳理髮現,「盲盒崗位」「盲盒職位」早在2022年就已現身網絡。用人單位打著「HR會幫你發掘潛在未開放的機會」幌子,甚至還有多次「複活」機會,花樣真是一套一套。

入職後根據實際情況調劑崗位,不是不可以,但依然需要用人單位詳細說明,崗位會如何協調、考察/實習期長短、中間權益如何保障、一方不合意的話如何解除合約等。像此次新聞中的公司,招聘啟事里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要求」都只寫了一個「1」,別無其他信息,留下無窮懸念讓求職者去猜,本身就埋下了一個個侵害求職者權利的坑,難免被人詬病。

而且「盲盒崗位」的社會觀感也不佳,人們普遍反感這樣的舉動。站在求職者的角度,這很像對自己的「戲弄」——用人單位知道自己處在強勢地位,可以對求職者挑挑揀揀,哪怕不告知崗位具體狀況,依然相信求職者會趨之若鶩。這種態度,多少透著一股高高在上的優越感。

因此,「盲盒崗位」之類的「創新」,用人單位還是別搞為好。無論如何,這都會增加招聘市場里的不確定和不透明。這種風氣蔓延開去,用人單位如果「有良心」還好,就怕被一些別有用心者利用,以此「拿捏」求職者。

勞動部門對於類似現象也應當有所警惕,對可能涉嫌違法的招聘及時干預。在就業市場中,公開透明、權利對等才是最重要的底色,抖機靈、耍滑頭就不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