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霄賢前女友指男方粉絲涉嫌製造虛假官網文章,人民網評回應
來源:新黃河
9月底,德雲社秦霄賢前女友辛雨錫曝光秦霄賢多次劈腿事件屢上熱搜並逐漸發酵。10月3日,一篇題為《低俗炒作博眼球,爆「瓜」文化不可取》的文章,打著「人民網」旗號在網上被惡炒,引發部分網民誤解。然而真相卻是,人民網並沒有發過這篇文章,此乃徹頭徹尾的「套牌」戲法。辛雨錫在微博透露,此網站系男方粉絲偽造,「已經觸碰法律紅線,我本人已第一時間選擇報警。」4日18:30,@人民網評發佈評論文章。以下為評論全文:
10月3日,一篇題為《低俗炒作博眼球,爆「瓜」文化不可取》的文章,打著「人民網」旗號在網上被惡炒,引發部分網民誤解。然而真相卻是,人民網並沒有發過這篇文章,此乃徹頭徹尾的「套牌」戲法。所謂「society.people.com.cn.lblhky.com」的鏈接,根本不是人民網社會法治頻道的網絡地址。
這樣的事例並非偶發。儘管有關部門嚴厲打擊,但仿冒、假冒新聞網站、報刊社、廣播電視機構、通訊社等新聞單位,或者擅自使用「新聞」「報導」等具有新聞屬性的名稱、標識開設網站平台、註冊帳號、發佈信息等行為仍有發生。一些機構或個人為了實現操弄輿論、平息輿情、謀取利益等目的,鋌而走險偽造假冒重點媒體頁面,妄圖騙取網民信任,干擾傳播秩序,攪亂輿論生態。
這些行為不僅侵犯了媒體的商標權、名稱權,更是涉及違法違規,危害無窮。根據我國商標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偽造、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倘若假冒媒體等行為用來編造謠言、散佈虛假信息或低俗炒作,那便可能觸犯刑法中的誹謗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等,不僅要承擔刑事責任,還可能面臨高額罰款。更甚者,若給媒體或公眾造成經濟損失、精神傷害,還得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更為嚴重的是,作為重點新聞媒體被假冒還可能引發信任危機,導致整個網絡空間風聲鶴唳,降低公眾對類似網絡信息的信任度。這種信任危機一旦形成,便如覆水難收,對網絡生態造成長遠的負面影響。
中央網信辦近日印發通知,部署開展為期3個月的「清朗·整治違規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專項行動。行動要求對仿冒、假冒新聞網站、報刊社、廣播電視機構、通訊社等新聞單位這一類突出問題進行嚴厲打擊。對假冒媒體必須露頭就打,從嚴處置,形成有力震懾,才能推動網絡生態持續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