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貸140萬元

10月15日,福建省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印發《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調整首付款比例和提高貸款最高額度兩個方面,《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繳存人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執行,其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於15%執行。異地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福州行政區域範圍內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按照原政策執行。

繳存人家庭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雙繳存人100萬元、單繳存人60萬元。多子女家庭、各類人才等其他繳存對象,在此基礎上繼續給予支持政策。

對於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表示,流動性寬鬆或正常時,即當上季度中有2個月個貸使用率<95%,繳存人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統一按雙繳存人100萬元、單繳存人60萬元執行;流動性緊張時,即當上季度中有2個月個貸使用率≥95%,繳存人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統一按雙繳存人60萬元,單繳存人40萬元。個貸使用率以福州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在官方網站上發佈調整公告為準。當前,福州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流動性狀態均為寬鬆或正常,因此,最高貸款額度執行雙繳存人100萬元、單繳存人60萬元。對首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名下無房的剛性需求繳存人,不受流動性緊張狀況限制,最高貸款額度統一按照福州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執行。

多子女家庭、各類人才等其他繳存對象,在此基礎上繼續給予支持政策。其中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測算時,其中二孩家庭另加20萬元,且最高貸款額度為雙繳存人120萬元、單繳存人80萬元三孩家庭另加40萬元,且最高貸款額度為雙繳存人140萬元、單繳存人100萬元。各類專項支持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執行。

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明確,繳存人購房認定時間以網簽時間為準,網簽時間在2024年10月15日(含)之後的,方可按照《通知》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