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駕車發生撞人重大交通事故仍在職 當地政府回應

來源:永川發佈

情況通報

今日,網傳我鎮一村幹部駕車發生撞人重大交通事故仍在職。現就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金龍鎮燃燈村原黨總支副書記黃某(女),因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傷,被認定為交通事故主責。2024年6月21日,黃某被提起公訴。2024年9月30日,法院下達判決書,黃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宣告緩刑1年6個月。判決書於2024年10月11日生效。按照組織程序,已免去黃某燃燈村黨總支副書記職務。

中共重慶市永川區金龍鎮委員會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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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回應村幹部駕車撞人後仍在職(封面新聞)

近日,有網民稱,重慶市某村委副書記黃某某在一年前,曾駕車撞死一人、撞傷一人,目前卻依舊在崗正常工作。

10月17日,重慶永川區金龍鎮政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已經對燃燈村黃姓工作人員進行革職處理,當事人已經申請離職,組織部門正在走相關流程。」

記者聯繫到黃姓工作人員所在的燃燈村黨總支,工作人員稱,「目前黃姓工作人員已經是沒有在工作的狀態了,四天前提交了離職報告。」

而燃燈村當地的一位村民則表示,最近一段時間,黃姓工作人員都在燃燈村里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