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一村幹部駕車發生撞人重大交通事故仍在職?官方通報

新京報訊 據永川發佈消息,今日,網傳我鎮一村幹部駕車發生撞人重大交通事故仍在職。現就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金龍鎮燃燈村原黨總支副書記黃某(女),因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傷,被認定為交通事故主責。2024年6月21日,黃某被提起公訴。2024年9月30日,法院下達判決書,黃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宣告緩刑1年6個月。判決書於2024年10月11日生效。按照組織程序,已免去黃某燃燈村黨總支副書記職務。

中共重慶市永川區金龍鎮委員會

2024年10月17日

編輯 陳豔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