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幼師出租屋遇害案被告人獲死刑

10月18日,山東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備受關注的「山東女幼師出租屋遇害案」進行了宣判,被告人李某勇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根據青島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李某勇因生活不順導致心理扭曲,產生了報復同學李某菲和堂哥李某輝的惡念。他通過蹲守、跟蹤等方式獲取了李某菲的住址,併購買單刃刀多次前往其住處伺機作案。2023年12月11日晚,李某勇攜帶刀具闖入李某菲的出租屋,持刀猛捅數刀致其當場身亡,隨後又殺害了無辜的室友劉某某。(素材來源:資深媒體人 @李達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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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上午,山東兩名24歲女幼師在出租屋遇害案在平度看守所法庭開庭審理。青島市檢察院起訴書顯示,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李某勇故意殺人、致二人死亡,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9日下午,九派新聞從其中一名遇害者劉歌(化名)的父親劉先生處獲悉,此案擇期宣判。

據瀟湘晨報,劉先生稱,自己女兒和李某某以及她們另一名室友均是附近一家幼兒園的教師,在三人合租的出租屋裡,三個房間呈東西一排,女兒劉歌的房間離門最近,中間是另一名室友,最裡頭是李某某的房間。

劉先生曾從警方處瞭解到此案的更多細節,李某勇疑似處於無業狀態,性格偏執,與女兒的同事李某某是小學同學,多年再見後,他對李某某展開追求,但遭到後者拒絕。

當時李某某過來給李某勇開門,李某勇進入後隨即行兇,並撞開了自己女兒房間房門,女兒曾大聲呼救。中間房間的室友也許出來探過情況,後回到房間鎖緊房門並報警。在李某勇繼而對女兒行兇時,無處可逃的女兒曾成功從李某勇手上將刀奪過,但力氣不足抗衡又被李某勇奪回,最後倒在血泊中。

[1]被告人頻繁稱自己有精神病,作案時頭腦一片空白

據青島市人民檢察院上訴書,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勇因生活不順致心理扭曲報復同學李某某及其堂哥之惡念。李某勇通過蹲守、跟蹤尾隨等方式獲取被害人李某某住址,併購買單刃刀多次竄至李某某住處伺機作案。

2023年12月11日21時許,李某勇攜帶購買的單刃刀竄至同學李某某住處,敲門入室,趁李某某不備將其殺害。

恐罪行敗露,李某勇又將李某某室友劉歌殺害,致其當場死亡。

後逃離現場駕車攜帶事先購買的鐵錘竄至其堂哥小區住處附近,於12月12日淩晨被公安機關抓獲。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李某勇故意殺人,致二人死亡,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提起公訴,請依法判決。

被害人劉某某的父親劉先生告訴九派新聞,此次開庭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庭審從早上10點30分開始,持續接近兩小時,整個庭審過程順利,兩名被害人及其被告人的家屬出席了庭審,最後法官宣佈此案擇期宣判。

被告人在庭審過程中曾表示認罪認罰。在庭審現場,爭論的焦點圍繞被告人是否患有精神病,被告頻繁稱自己有精神病,希望做精神鑒定,而檢方對於被告不患有精神病的態度明確,稱被告言語清晰度,作案過程中,提前踩點,蓄意傾向明顯,事後逃逸,籌劃周密。

最後檢方表示,希望法院依照相關法律依法進行嚴懲。

[2]遇害人父親:女兒曾呼救製止,希望認證見義勇為

劉歌。圖/受訪者提供劉歌。圖/受訪者提供

事發之後,劉先生一直向當地有關部門申請認證女兒的行為能被認定為見義勇為。

「之所以執著,是因為希望我女兒的行為能得到社會的認可,同時也給我們家屬一個心靈的慰藉,別無他求。」劉先生說,女兒是為了去救她的同事而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劉先生是一名鄉村教師,女兒因受到他的影響,畢業以後,也想要成為一名教師。在他的印象中,女兒從小乖巧、懂事、有正義感,雖然只工作一年多,但與同事之間關係融洽。

劉先生告訴九派新聞,女兒工作的地方離家比較遠,作為一個外地的女孩子,剛剛踏入社會,他一直擔憂其人身安全,女兒與同事三人一起租房子住,也是出於能夠互相照應,但是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庭審現場,劉先生稱其提問李某勇為什麼要殺害女兒,李某勇表示做這個事情好像不受控制,強調自己患有精神病,「他還是想要脫罪」。

由於被告人李某勇在法庭上反復強調自己有精神病,劉先生感到氣憤,身體有點發抖,中途離開法庭控制情緒。「訴求是被告人罪大惡極,必須嚴懲。」劉先生說。

庭審過後,劉先生的妻子與另一名被害人的母親曾有過簡短的交流,「大家都是受害者,希望一起共渡難關」。

九派新聞記者 黃家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