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考研培訓機構涉虛假宣傳,江蘇盱眙縣市場監管局介入調查

新京報訊(記者李英強 秦冰)10月8日新京報刊發了《不保分還不退款的「保分班」,坑慘了考研學子》一文,曝光了涉事的四家考研輔導網店及實體註冊公司。16日,新京報記者從盱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瞭解到,目前該局已受理學生的舉報並收集相關證據。根據初查,註冊登記地址在該縣的這四家網店涉嫌虛假宣傳,如果情節嚴重,將移送公安機關追究經營者刑事責任。

張靈、高一朋等46名考研生通過電商平台的四家網店分別報名參加考研培訓,輔導機構收錢後頻頻失聯、承諾的課程和服務沒能兌現,雙方退費金額起糾紛。

來自山東的考研生張靈介紹,今年3月她通過電商平台在「985考研」網店報名考研輔導,商家承諾後期開設有答疑課。依照客服要求,她向個人楊某威帳號繳費1450元。事後她收到三本考研資料,以及一些考研輔導網課。承諾7月份開設的答疑課也沒能兌現,她屢次從答疑課群裡追問開課時間還被踢出群。

張靈要求培訓機構退還考研培訓課程費,對方只答應退還200元。

上述四家網店電商平台宣傳網頁內容顯示,「內部資源、私密人脈,合約保障、確保高分,院系限額,欲報從速。」「985考研」網店還宣傳有「初試保分協議班」等產品,「衝刺押題班」還宣稱:「考前校內劃重點,命中率基本可以維持95%以上。」

店舖宣傳截圖。 受訪者供圖店舖宣傳截圖。 受訪者供圖

電商平台「考研班教育」「985考研」「211考研」「本校考研中心」網店顯示,實體店註冊登記地址位於江蘇盱眙縣,由盱眙縣行政審批局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四家網店登記證照顯示,分別對應盱眙研無憂文化用品店、盱眙財子研文化用品店、盱眙研招網文化用品店、盱眙必尚岸文化用品店。

《廣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曆或者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

張靈說,10月12日盱眙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已與其取得聯繫,瞭解報名過程、繳費渠道和金額等相關情況,並要走了相關證據。

盱眙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與張靈的交流記錄顯示,目前該局正收集上述網店和對應文化用品店的盜版教材,以及涉欺詐的證據,若情節嚴重將移送公安機關,追究經營者責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虛假廣告罪規定,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依照《立案追訴標準(二)》第75條規定,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此前消息,新京報記者不完全統計,通過上述四家網店報名並轉賬參加「保分班」等類似課程考生有46名,涉及山東、江蘇、湖南、四川等14個省份。分別繳費金額從200元至14800元不等。

16日,記者將此前收集到的多名考研學生繳費記錄和金額證據,已轉交盱眙縣市場監管局。該局相關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表示,目前該局正與公安機關研判,上述經營者是否構成刑事犯罪。

(高一朋、張靈系化名)

編輯 甘浩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