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體:新月若解約尼馬,需付賸餘8000萬歐薪金+1年不能註冊新援
來源:香港時間
香港時間11月8日訊 有報導稱,利雅得新月因尼馬長期傷缺而考慮終止合約。《世界體育報》報導,利雅得新月不會終止尼馬合約,因為一旦採取行動將面臨高額賠償與禁止收購雙重處罰。
西媒表示,自2023年8月從巴黎聖日耳門加盟利雅得新月以來,尼馬已有一年多時間未能為球隊效力。儘管如此,根據國際足協《球員身份與轉會條例》規定,由於32歲的尼馬目前處於兩年受保護期內,如果球會單方面終止合約將面臨嚴重後果。
近期有消息稱,利雅得新月可能會終止巴西球星尼馬的合約。這一決定源於球員新的傷病,以及自2023年8月從巴黎聖日耳門轉會以來一年多時間里未能為球隊效力。當時尼馬與球隊簽訂了一份為期兩年、附帶第三年選項的合約。
如果球隊真的採取這一行動,沙特球會將面臨多重影響。首先,根據國際足協《球員身份與轉會條例》的規定,球會必須按照合約賸餘時間向球員支付賠償金。第17條關於無正當理由終止合約的規定指出,「在所有情況下(無論是球員還是球會終止合約),終止合約的一方都必須支付賠償金」。
除第20條和附件4中關於培訓補償的規定外,除非合約另有約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將考慮國家法律、體育特徵和其他客觀標準。這些標準特別包括:根據現有合約或新合約應付給球員的薪酬和其他福利、賸餘合約期限(最長五年)、前一球會支付的費用和開支(在合約期內攤銷),以及合約終止是否發生在受保護期內。
「受保護期」這一概念對利雅得新月具有紀律處罰意義。這一概念意味著球員在合約的前三年受到保護。對於28歲以上的球員,這一期限縮短為兩年。
尼馬目前32歲,屬於後者情況。如果沙特球會提前終止這位前巴塞隆拿球員的合約,將在未來兩個轉會窗口期間被禁止收購。
規定指出:「除支付賠償金的義務外,在受保護期內終止合約或誘導終止合約的球會應受到體育處罰。
除非另有證明,任何與無正當理由終止合約的職業球員簽約的球會都將被視為誘導該職業球員終止合約。
處罰將包括禁止該球會在連續兩個完整轉會期內在國內和國際範圍內註冊新球員。球會只能在完全履行相應體育處罰後的下一個註冊期才能註冊新球員。「
因此,如果利雅得新月終止尼馬的合約,不僅要向球員支付巨額賠償金,還將面臨一年的禁止收購處罰。考慮到巴西球星尼馬的合約價值約為1.6億歐元,這樣的決定意味著僅賸餘的六個月合約期(至明年6月30日)就需要支付至少8000萬歐元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