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12歲女孩感染HPV,該強製報告為何反受阻

來源:正觀新聞

12月16日,山東省新泰市聯合調查組發佈通報稱,關於網傳一女孩被性侵一事,經查,該女孩於2024年5月通過網絡認識17歲男孩李某某併發展為男女朋友,之後發生性關係。目前,已對李某某依法採取刑事強製措施,對相關責任人開展調查,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正觀視評:

在社會廣泛關注下,此事終於有了進展。然而,根據網傳圖片,女孩半年前曾因陰道炎就過醫,但當時無人報警。女醫生上報醫務部還被反問:你怎麼就確定她被性侵了?這些問題仍需重視。

女醫生勇敢上報,涉事醫院醫務部不僅無動於衷,竟然還反問有沒有證據?簡直荒唐。難道不該第一時間去問問主治醫生,瞭解核實情況嗎?醫生上報醫務部無果,又求助婦聯;醫務部得知後,又開始追查是誰捅到了婦聯,儼然形成了一個閉環。12歲還是懵懂的年紀,有些孩子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受到了侵害。這個時候,更需要法律嚴密的保護。

依照相關法律,14歲以下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無論是否自願,對方都已涉刑。並且,為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法律層面還規定了強製報告制度。12歲女孩既有性生活又有婦科病,主治醫生不覺得反常嗎?為什麼向上報告的,卻是其他部門的醫生?再次強調,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必須管,必須強製報告,這不是道德選擇而是法定義務,是斬斷肮髒的應有之義。

針對相關責任人的調查進展,值得關注。無論如何,勇敢上報的女醫生當獎,不盡責的涉事人員當罰,將黑手伸向女孩的人當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