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被家暴16次當事人披露:男方家轉移超四百萬婚後財產

來源:大象新聞

記者 張子琪 楊燦

2024年12月26日,「2年被家暴16次」案當事人雙方民間借貸糾紛及離婚糾紛民事部分繼續在武侯區人民法院開庭。

開庭前,小謝告訴記者,在2023年4月25日最嚴重的那次家暴發生之後,賀某陽及其家人便開始大量轉移婚後財產。「從2023年4月29日賀某陽被拘留到2023年7月10日,賀某陽家人便開始賣車、轉移股票基金及大量現金,金額大概在四百多萬。」

對於賀某陽這種行為,小謝表示自己不期待賀某陽及其家人能給她應有的財產,「在民事部分我可以放棄,但我一定要求他死刑。」小謝表示,賀某陽母親和妹妹在賠償問題上對此表示「不要管小謝」,對於這種態度,她只期望法律能從嚴從重處理賀某陽。

企查查顯示,賀某陽任兩家公司股東、法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小謝家人向記者證實,賀某陽主業經營一家廣告公司,「做門店招牌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