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州出台順風車新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否則將依法查處

「假順風、真營運?」「打了獨享,司機還接其他單!」「順風車高速費到底由誰出?」。。。。。。一段時間以來,有關順風車問題越來越多。

為規範私人小客車合乘行為,俗稱「拚車」「順風車」,保障合乘各方合法權益,惠州市交通運輸局於2月7日正式印發《關於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的若干規定》,明確合乘服務性質、平台責任及費用分攤標準,並劃定與非法營運的界限,新規將於2025年3月10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據瞭解,惠州市目前主要私人小客車合乘平台為哈囉、滴滴、嘀嗒、高德等。目前各平台合乘出行提供者(註冊超17萬輛,月活躍約4000輛),合乘者(註冊超150萬人,月活躍約2000人),合乘出行訂單量(工作日約1~2萬單,週末及節假日約2~3萬單)。

釐清合乘定義,強調「非營利」性質

《規定》指出,私人小客車合乘是由車主事先發佈出行信息,與相同路線乘客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屬於自願民事行為,不以營利為目的,不納入道路運輸及出租汽車行業管理範疇。合乘服務提供者需實名註冊,車輛須為7座以下且檢驗合格,駕駛員需持有相應準駕車型證件。

規範平台責任,強化安全監管

《規定》指出,合乘信息服務平台(如哈囉、滴滴、嘀嗒、高德等平台)被要求履行多項管理職責。要嚴格司機背景核查,參照網約車駕駛員標準動態核驗司機資質,不合規者禁止註冊;明確協議與信息安全;製訂合乘協議,保障車輛、司機信息與發佈內容一致,保護用戶隱私;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及時響應並解決合乘糾紛,維護各方權益。

限制合乘頻次,細化費用分攤規則

為防止合乘變相從事非法營運,《規定》對服務頻次和費用作出明確限制。每日服務次數,收費合乘市內每天不超過4次,跨市不超過2次;免費合乘次數不限。

費用標準:僅可分攤油費、通行費等直接成本,單位里程費用不得超過惠州巡遊出租車運價的50%,禁止設置起步價、夜間補貼等附加費用。平台收取信息服務費需公開標準並明碼標價。

嚴打非法營運,跨市合乘靈活執行

《規定》強調,任何以合乘名義從事營利性運輸的行為均屬非法營運,交通部門將依法查處。合乘各方需配合執法檢查,主動提供行程信息。跨市合乘若目的地城市有不同規定,可遵循當地要求。

惠州市交通運輸局表示,新規實施後將通過宣傳引導與執法監督雙管齊下,推動合乘服務健康有序的發展。

隨著新規落地,惠州市成為粵港澳大灣區又一明確順風車管理標準的城市,為市民綠色出行提供更清晰的合規指引。

來源:「惠州電台」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