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員工被指向多人借款380萬元後失聯,自稱「湊業績」?涉事銀行回應

據華商報大風新聞報導,近日,陝西商洛商南縣多位市民向記者反映,2024年,商南農商銀行一員工以「湊業績」幫忙存款為由,向他們高額借貸,之後屢次拖延還款,於今年2月失聯。同月,銀行將此人開除,但警方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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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反映:銀行員工向商店老闆借款35萬

逾期3個月後失聯

陳先生在商南縣開了一家菸酒糧油批發店,位於商南農商銀行廣場分理處隔壁。

陳先生介紹,2024年9月底,商南農商銀行的一名明姓員工來到店裡,提出想要借35萬元湊存款業績,等到10月就還給他。

「這個員工是廣場分理處的櫃檯營業員,在銀行工作十來年了,之前也經常來我們店買東西,一來二去就認識了。」陳先生說,他之前也聽說過銀行櫃員有存款業績要求,因為是熟人,就同意借錢給她。

2024年9月30日,明某給陳先生的愛人包女士寫了一張借條,其中寫道:今借到包女士郵政貸款額度35萬元,用時1個月,按時歸還貸款本息。簽好借條後,陳先生和包女士從郵政儲蓄銀行貸出了35萬元交給了明某。

「本來說好借兩天就還,沒想到她一直拖到了11月,說是沒錢還,讓再寬限1個月。」陳先生說,2024年11月6日,明某在原借條上進行了補充,承諾12月1日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沒想到她又食言了。」陳先生說,明某的借款直到今年仍未歸還。「後來我們瞭解到,她不止跟我們借了錢,據不完全統計總借款金額有380萬元。起初我們還能聯繫上她,但到了今年2月3日之後,她的電話就打不通了。」

陳先生告訴記者,針對明某借貸未還後失聯一事,他們曾去商南縣城關派出所報案,但被告知此事不屬於詐騙,無法立案,應去找銀行協調處理。

陳先生說,2月初,他和其他出借人來到商南農商銀行找明某。「當時我們已經聯繫不上她了,但銀行的人能聯繫上,銀行領導讓我們登記了借款情況,承諾二月底前給我們解決這個問題,但沒想到過去一個月,卻等來了明某被開除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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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櫃員以拉存款為由

將客戶卡內20萬轉至其丈夫賬戶

和陳先生有著相似遭遇的王先生,同樣被明某以拉存款業績為由,借走了20萬元。

王先生向記者提供了明某寫給他的借條:今借到王先生卡轉賬額度20萬元整,用於個人貸款周轉,用時3天。落款時間為2024年11月10日。

王先生告訴記者,他和明某本人並不熟悉,但和她的父母、爺爺均有交集。「有一天我取錢的時候,是她給我辦理的業務,看到我的卡上有錢,過了幾天就私下找到我,說想借一筆錢用來湊存款任務,只用來周轉3天,看在她家裡人的關繫上,我就同意了。」

「打了借條後,我跟著她去了商南農商銀行,由她直接操作,從我卡上轉走了20萬元。」王先生說,「當時我還以為她轉去了銀行的公戶,也沒有專門查證,直到後來發覺被騙後,去查詢了才發現,這筆錢轉去了她丈夫的賬戶里。」

王先生說,到了借條上的還款日後,明某曾多次找理由拖延還款。1月下旬,王先生最後一次見到了明某,並催她還錢。「她又讓我寬限幾天,還帶我去了她家,說過幾天再周轉不開就賣房還債。但沒想到這套房根本就不在她名下,這一切都是有預謀的。」

2025年2月初,王先生聯繫不上明某,找去銀行,遇到了其他幾位給明某借錢的人,才意識到可能被騙。「銀行工作人員讓我們登記向明某借款的情況,但之後沒了下文,也沒人解決這件事情。」王先生說,「明某和她丈夫目前完全失聯,她的父母也不管這件事情。」

王先生提供了明某母親的電話,記者多次嘗試聯繫,但均未能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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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回應:明某借款屬個人行為

銀行從未承諾解決此事

3月5日,記者撥打了明某的電話,無法接通。

隨後,記者聯繫到商南農商銀行,綜合部工作人員確認明某曾為該行廣場分理處職工,已於2月底被開除,開除原因該工作人員稱不知道,並表示明某的借款屬於其個人行為,與銀行無關,銀行也未向出借人承諾過會幫助解決此事。

當天下午,記者聯繫商南縣城關派出所諮詢此事,接線民警表示具體案情和是否立案無法通過電話告知,需前往派出所當面瞭解。

來源:華商報大風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