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聚好看案二審維持原判小米獲賠55萬
【#小米聚好看案二審維持原判##小米獲賠55萬#】5月13日,@小米法務部 發文稱,關於公司訴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業詆毀一案,特此作如下聲明:
2023年8月31日,法院做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聚好看公司通過其微博帳號「Vidda官方微博」發佈侮辱、貶損小米公司的虛假信息和誤導性信息,損害了小米公司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構成商業詆毀。法院判令:聚好看公司在「Vidda 官方微博」帳號置頂位置,連續七日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另賠償小米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55萬元。
近日,我司收到法院終審判決,駁回聚好看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法院認為:從語義、語境、特定主體對應性分析,再結合公眾認知,一審法院認定聚好看公司發佈的微博內容指向小米結論正確;聚好看公司將小米公司視為競爭對手,將與小米公司類似的「年青人第一台好電視」「我們的征途是真正的星途大海」作為宣傳口號,在此背景下,通過標註拚音試圖掩蓋指向性,主觀存在惡意,且在雙十一節點發佈,進一步證明其通過詆毀競品提升自身銷量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