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澱一男子故意縱火引燃雜物棚被行政拘留
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近日,海澱區一男子因鄰里摩擦心生不滿,竟將未熄滅的菸頭拋向雜物棚,引發火災,最終被依法行政拘留。
當日16時21分,海澱區消防救援支隊接報警稱,海澱區某村南側雜物棚發生火災。消防救援人員迅速趕赴現場,發現棚頂紙殼正在燃燒,過火面積約1平方米。經緊急處置,火勢被迅速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
棚頂紙殼燃燒,過火面積約1平方米。海澱消防供圖據瞭解,該雜物棚為簡易搭建結構,頂棚為鐵皮,面積約2平方米,棚頂堆放有少量紙殼等雜物。火災發生後,消防部門立即開展現場勘查,發現棚頂僅紙殼燒損,周邊無電氣線路及其他可燃物,初步排除自燃或用電故障可能。
「是租戶正選現著火了,」房主潘女士說:「我和租戶、保安趕緊拿著滅火器和水桶去滅火,周邊的鄰居報了警。」
通過調取周邊監控影片,救援人員發現一名男子在火災發生前曾靠近雜物棚。當日15時57分許,該男子在棚邊吸煙,第一次嘗試將菸頭扔上棚頂未果,隨後撿起菸頭重新點燃,再次拋向棚頂紙殼堆。約20分鐘後,棚頂冒出明火並伴有濃煙。結合現場痕跡與影片證據,消防部門認定,該火災系人為縱火所致。
經調查,涉案男子因與鄰居長期存在矛盾,為發泄情緒,故意將未熄滅的菸頭拋至雜物棚頂,引發火情。目前,根據《消防救援機構與公安機關火災調查協作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第八條第六款及第十六條相關條款規定,已移送公安機關處理,被海澱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面對法律製裁,他悔不當初,「當時只想出口氣,沒想到後果這麼嚴重。」
編輯 楊海 校對 李立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