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部門首度明確:4倍LPR為小貸公司年化利率紅線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黃鑫宇)關於小貸公司涉網貸業務年化利率,首次有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明確表態「4倍LPR為上限」。

近日,有諮詢者就小貸公司涉網貸業務目前執行的年化利率標準等問題,向山東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留言詢問。

山東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在回覆中表示:《小額貸款公司綜合融資成本管理工作指引》(銀髮〔2025〕247號)要求,原則上最晚應於2027年底前,將小貸公司綜合融資成本壓降至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即LPR)的4倍以內。

圖/山東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官網圖/山東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官網

央行公告顯示,截至3月20日,1年期LPR為3.0%。據此計算,當前涉網貸業務的小貸公司年化利率標準應為12%。

本次山東地方金融管理部門的公開表態,意味著相關監管態度已從「口頭要求」轉向「地方執行」。

在此之前,「兩線三區」曾是小貸公司的年化利率執行標準,即年利率24%以內的網貸利息受司法保護;年利率超過36%的約定無效、司法不予支持;年利率在24%至36%之間的,屬於雙方協商的自然債務區。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