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春無價之姐侵權案勝訴

8日,作曲家@林莫樵composer 曬出@李宇春 《無價之姐》侵權案終審判決書內容,經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查,認定《無價之姐》與歌曲《跟我出發》不構成實質性相似,“《無價之姐》相較與涉案歌曲在各部音符、旋律上有些許的變化,正是這些許的變化使得二者在旋律表達上呈現出較為明顯的差異”,故不構成抄襲,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結果。

( 轉載自新浪娛樂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