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巡賽準備減少對慢打處罰 以罰款為主不罰杆
香港時間11月2日,美巡賽競賽委員會已經提議修改比賽速度政策,按照這一政策,美巡賽將減小對打球太慢的處罰。然而他們態度的改變遭到了球迷的猛烈抨擊。
《體育經濟週刊》(Sports Business Journal)率先報導美巡賽委員會建議修改比賽速度政策。而這份報導,正好遇到美巡賽向會員發出的備忘錄,泄露到了媒體手中,根據這份備忘錄,美巡賽擬大幅削減全卡會員數量,其中一個原因是美巡賽的打球速度導致接近30%的賽事在天黑之前打不完,如果草案得到理事會的通過,將於2026年開始全面執行。
理事會之中的球員理事包括泰格-Tiger Woods、佐敦-斯皮思和帕泰利克-簡迪利等。而許多人認為這是美巡賽回應LIV高爾夫所採取的措施。
與此同時,美巡賽還計劃削減對慢打的處罰。而競賽委員會已經勾勒出了處罰的措施。
目前,球員因為慢打的程度不同,比如「超時」(bad time),「超時過多」(Excessive Shot Time)將接受不同程度的處罰。
競賽委員會提議將「超時」的罰款金額從5萬美元減少到1萬美元,而「超時過多」的加罰金額從1萬美元減少到5千美元。
而且球員在大滿貫之中,不會因為「計時」,「超時」和「超時過多」而遭到罰款。
與此同時,美巡賽也準備修訂「掉隊」(Out Of Position)的定義。
比如現在,一組人在三杆洞中,而前方的選手仍舊在下一個洞的發球檯上,那麼這一組人就不屬於掉隊。
另外,競賽委員會根據新創的「平均擊球時間」(Average Stroke Time)來評估球員的打球速度。
草案提議如果一個高爾夫球手累積10次「平均擊球時間」犯規,那麼他將被處罰5萬美元,從原來的3萬美元罰款相比升幅不少。
備忘錄同時提到競賽委員會認識到,他們需要做更多工作,立即激勵球員打得快起來。
他們提議引入「平均擊球時間超時過多」,也就是四輪比賽中,一球員相對於平均水平,超時平均12秒以上,那麼這球手將接受5萬美元罰款。
不用多說,這一草案有人同意,有人反對,褒貶不一。
一點不奇怪,網上的高爾夫球迷建議美巡賽應該引入罰杆制度,從而加快打球速度。
以前布魯克斯-科普卡對此進行過提議,而幾個高級別的球手支持了他的觀點。
(小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