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詐騙款未退賠,卻在監獄高消費!宜昌法院:不予減刑

11月14日,記者從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剛剛審結一起湖北省宜昌監獄報請的對罪犯李某提請減刑的案件。最終,因不能認定罪犯李某確無財產性判項執行能力,也不能認定李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依法裁定對其不予減刑。

「李某尚有巨額財產性判項未履行完畢,但監獄報送的減刑材料顯示他有超6000餘元的購書支出,請提供一下李某購書情況的具體明細,我們需要進行審查。」受理該案後,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承辦法官向刑罰執行機關提出疑問。

隨後,湖北省宜昌監獄提交了李某購書明細,並出具情況說明,李某的購書符合監獄系利雲化教育活動的要求。

李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時期,假借銷售口罩為名,詐騙他人貨款逾百萬元。他將詐騙所得贓款的絕大部分用於在某直播平台充值並打賞給多名主播。李某因此以詐騙罪獲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繼續追繳違法所得1054350元返還給被害人。

自2021年5月26日入獄至今,李某僅向被害人主動履行1000元退賠義務。

根據原審法院作出的執行裁定,未查詢到罪犯李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院裁定終結了當次執行程序。

根據監獄報送材料顯示,李某僅2022年一年內獄內購書消費即達4000餘元,總購書消費超6000餘元。該犯主要訂購的書籍及刊物有《商界》《艦船知識》《NBA》《新體育》《看天下》等雜誌全年刊。這些書籍,與接受強製勞動改造、提高基本職業技能水平關係並不緊密。

「李某服刑期間花費不菲購書,不能認定其確無財產性判項執行能力,也不能認定其確有悔改表現。」承辦法官介紹,法院據此依法裁定對其不予減刑。

來源: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來源: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編輯:張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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