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球員受傷了,薪金還有沒有?
傷病永遠是NBA賽場中的一部分,比如我們最熟悉的姚麥時代火箭隊,就因為姚明與麥基迪的輪流受傷而導致球隊在季後賽中一直沒能取得突破!再比如18年西區決賽中保羅的傷病離場,也讓球隊一整年的努力付諸流水!這裏戰績的問題先不提,這些NBA中最常見的受傷球員里,他們的薪金有保障嗎?是不是都能足額拿到呢?這裏就不得不提一下NBA的保險制度了!

姚明時代的火箭就因為傷病問題屢次止步首輪!
並不是所有傷病都由球隊來買單
在NBA里球員的傷病分兩種情況,一個是所謂的工傷,即球員在比賽、訓練或者是去比賽和訓練的途中所遭遇的傷病都歸為工傷,對於這些傷病球隊除了支付球員因傷而無法上場的薪金外還要承擔該球員的全面治療費用!而如果是非工傷引起的傷病,比如意外失火、車禍、落水等導致的傷病,就與球隊無關,所有費用都要靠球員自掏腰包了!
而對於工傷也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小傷小病,比如發燒感冒,甚至拇指骨折等,只要該球員停賽時間不超過41場,則這期間所有的薪金仍然是球隊來支付!而如果是傷病確實太嚴重,比如應力性骨折,半月板手術等足以讓球員賽季報銷的,這裏就有保險公司的介入了!

路斯是真正被傷病毀掉的天才!
在NBA的保險制度中有一個最為常見的條款就是「41場」條款
簡單解釋就是一名球員受傷低於41場的,則所有薪金都由球隊來支付。而一旦球員傷病持續時間超過了41場,則超過的部分,保險公司會承擔百分之80的球員薪金!舉個例子,高比白賴仁特13-14賽季的薪金是三千萬,但是因為傷病情況高比僅出場了6次,那高比的巨額薪金都由誰來承擔呢?這裡面根據「41場條款」是這樣的:缺席的76場比賽中,湖人隊會承擔其中41場比賽的全額薪金以及剩下35場比賽中百分之20的部分,而保險公司則要承擔剩下35場中百分之80的球員薪金,計算下來就是湖人需要承擔1756萬美元,而同時保險公司也有1024萬美元的支出!

高比如果不受傷,生涯的積累數據會更高!
所以這無形之中就分擔了NBA球隊很多的壓力,不過NBA球隊每年也需要為球員支付多達幾百萬美元的保險費用,一名球員的保費約等於該球員薪金的1.5%-5%之間,而NBA要求一支球隊至少要繳納五名球員的保費。
當然保險公司也不會傻到照單全收,他們在和NBA的勞資談判中多次增加名額,從最開始的五名,到後來的十名,然後是12名,以及如今的15名!也就是說保險公司每年可以最多將十五名球員列入黑名單,當然所針對的對象都是一些常年傷病纏身,或者傷情比較嚴重未來很不明朗的球員!
普通的缺席、輪休、停賽等情況,球員會被扣薪金嗎?
在NBA的規定中,只有三種情況是要被扣薪金的,即聯盟停賽、球隊停賽以及無故曠工!
聯盟停賽很好理解,比如當年最嚴重的「奧本山宮打架事件」,阿堤斯就被停賽了73場,這73場的薪金球隊是不會買單的,當然保險公司也不會搭理!
球隊停賽多是球員自身問題導致的,比如頂撞教練,消極比賽謀求轉會等,這屬於球隊對球員的處罰,當然不會支付薪金,不然不就成了帶薪休假了嗎!

這三人經常會動不動就坐在場邊休息!
最後就是無故曠工了,既然說是「無故」匡工,那有原因的不就不算匡工了嗎?所以在馬刺普波域治的治下,鄧肯、贊路比利等球員經常會出現頭疼腦熱,肚子不舒服等狀況,輪休是球隊安排的,如果因為無故曠工而導致薪金被扣,這自然說不過去!
最後說一句,NBA在球隊和球員的保障這一方面做得確實很出色,所以不怪人家NBA發展得好,之前還聽說很多我們自己的球員出現傷病都是自掏腰包,在這一方面,我們自己的聯賽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