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的越差,合約越大?

  小蓋瑞-特倫特與公鹿達成一份4年6400萬美元的續約合約。這筆簽約在休賽期眾多簽約消息里看起來平平無奇,但卻可能是最詭異的一筆。

  上個賽季,特倫特出戰65場,每場平均21.2分鐘8.1分,三分命中率38.7%,每場平均命中1.9記三分球。雖然也有過單場36分9個三分的高光表現,但整體上因為傷病的原因,特倫特的狀態是在朝下走的。

  每場平均8.1分已經是特倫特生涯第二低的得分,僅僅高於他的新秀賽季,自從他在拓荒者得到重用,開始展現自己的3D屬性之後,他的每場平均得分便再也沒有低於兩位數。但每場平均8.1分的特倫特,卻簽下了生涯最大的一份合約。

  21年被拓荒者交易到暴龍之後,特倫特和暴龍簽下一份3年5400萬的合約,期間特倫特徹底爆發,21-22賽季每場平均18.3分,三分命中率41.4%。在暴龍的最後一個賽季,也有每場平均13.7分,三分命中率42.6%。

  24年進入到自由市場之後,特倫特出人意料地和公鹿簽下一份底薪合約。當時公鹿擁有列拿特+字母哥的組合,誌在衝冠,作為列拿特的老幫手,特倫特底薪來投去追逐總冠軍也可以解釋。

  但那個賽季,公鹿再次在季後賽遭遇嚴重的傷病問題再次首輪遊。不過特倫特卻在季後賽大放異彩,5場比賽每場平均18.8分2.6偷球,三分命中率高達50%,可以說打出了生涯最高光的表現。

  這種表現放在自由市場,怎麼也應該簽一份大合約了吧,尤其是眼看公鹿已經爭冠無望的情況下。但誰也沒想到,特倫特和公鹿只簽了一份2年750萬的合約,第二年球員選項,和底薪也沒多大區別。

  相當於一個每場平均十來分,三分命中率在四成左右的3D射手,在生涯的黃金年紀,卻連續兩年簽下類似於底薪的合約。等到他狀態出現了下滑,公鹿卻給出了一份千萬長約。以商業的角度來考慮,這絕對不合理。

  這很容易讓人想起當年木狼大名鼎鼎的陰陽合約事件。木狼給當時正值巔峰的祖史密夫連續三年的底薪合約,背地裡許諾三年打完,擁有了完整的鳥權之後,再給史密夫一份大合約。這三年時間,利用史密夫簽下底薪省下的空間,木狼可以繼續補強。

  但問題就在於史密夫中途換了經理人,原來的經理人心懷不滿,直接將白紙黑字的陰陽合約協議交給了聯盟,被聯盟抓住了證據,木狼被重罰。

  這種規避薪金帽的行為一直都是聯盟明令禁止的,但偷偷幹的球隊太多了。很多不符合身價的溢價合約,以及很多性價比超高的合約,都是這麼來的。只不過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要不被曝出來,聯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就過去了。

  尼納特被聯盟調查的案例也是類似於規避薪金帽,只不過快艇涉及的是私底下的利益輸送,向球員支付超出其合約規定或薪金帽允許範圍的報酬。這案子快調查一年了還是沒結果,甚至尼納特去暴龍的交易都被暫停了。

  當年夏登降薪續約76人,從後續的報導來看,76人許諾了一年後給夏登頂薪,但到了第二年,76人直接反悔了,夏登也直接申請交易去了快艇。這種違反這種君子協議的例子還真不多,只能說76人那個總經理人品確實不行。

  這麼來看,公鹿還算是「信守承諾」,在特倫特拿了兩年底薪,獲得早鳥權之後,就給了他一份4年6400萬的合約。當然這份合約對於特倫特來說也不算溢價,下季他的數據還有可能會上漲。

  只不過聯盟之後應該要對這些漏洞進行修補了,實力一般的球隊這麼搞還沒什麼,要是馬刺雷霆這些爭冠第一梯隊的隊伍都這麼搞,那不亂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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