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夢力撐尼納特「毫不知情」:他接到贊助邀約,難道還要查公司背景

  追夢·格連在播客里說了一段話,直接把快艇被罰事件里最核心的矛盾擺到了檯面上——「利安納德公開表態自己毫不知情,我願意相信他。」

  

  一個以「敢說」著稱的球員,選擇站在尼納特這邊。追夢的邏輯不算複雜:Dactronics是一家真實存在的公司,是聯盟官方贊助商,球場里的計分板可能就是他們做的。一球員接到這種級別的贊助邀約,第一反應是「我接到合作了」,而不是「我得查查這個公司是不是有問題」。

  「隨便去一座場館看看,計分板很可能就是他們做的。」追夢用這一句話,把「尼納特怎麼可能不知情」的質疑推了回去。

  

  快艇被罰了5個首輪簽和3000萬美元,老闆波爾默被停賽一年,籃球運營總裁科蘭克停職半年。尼納特只被罰了70萬美元,合約不作廢,不被停賽。他的舅舅羅拔臣扛下了所有,5年內不得參與任何與聯盟相關的事務。處罰結果公佈之後,輿論場分成了兩派——一派認為「尼納特不可能不知情」,另一派接受「他確實被蒙在鼓裡」的版本。

  追夢站在了第二派。

  

  他還把話題引向了更深的地方:「設立薪金帽的意義到底是什麼?為什麼球員被限制,不能從球隊贊助商、聯盟贊助商或是其他渠道賺取額外收入?」這句話戳中的不是快艇這一件事,是整個NBA勞資協議里長期存在的矛盾。 聯盟一直宣稱「球員為核心、服務球員、由球員推動」,可當球員有機會從贊助商那裡多賺兩三千萬的時候,卻變成了違規操作。

  追夢的邏輯很簡單——「我很慶幸利安納德沒有承擔主要處罰,這個結果真的再好不過。」

  

  可尼納特真的不知情嗎?

  爆料記者帕布羅·托雷此前堅持說「不知情是不可能的」,理由也有份量:價值2800萬美元的合約上有尼納特本人的簽名,NBA調查報告里明確寫了「尼納特本人要求Aspiration更改付款形式」。一個完全不知情的人,會在合約上籤字、會主動要求調整付款分配方式嗎?

  

  追夢的立場基於他對職業球員日常處境的瞭解。球員的經紀團隊處理大部分商業事務,球員本人往往只知道「有合作邀約,簽了有錢拿」。尼納特如果真的把商業事務全部交給舅舅和經紀團隊處理,他確實可能不知道這個贊助合約的來源跟快艇有關。可「可能不知道」不等於「一定不知道」。

  

  追夢在播客里沒有為快艇辯護,他只是在為尼納特辯護。他說「大部分處罰落到球隊頭上而非球員本人,這是對的」——這句話翻譯過來就是:球隊違規操作,球員不該成為主要受罰對象。薪金帽制度的漏洞該由聯盟和球隊來填補,而不是讓球員用停賽來買單。

  

  尼納特的交易即將完成。他將被送往暴龍,簽下2年1.237億的續約合約。快艇帶著一堆罰單和暴龍給的選秀權進入重建。追夢在這時候站出來說「我相信他」,在輿論場上為尼納特投了一票信任票。

  

  可信任票投出去之後,那些簽過字的合約、那些要求調整付款方式的記錄,還在調查報告裡白紙黑字地寫著。 尼納特到底知不知道,也許只有他自己和舅舅羅拔臣知道答案。

  追夢說「我由衷感到欣慰」,可尼納特那份合約上的簽名,是不是也該讓他感到一點不安?

  尼納特到底知不知情?評論區聊聊你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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