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來至少有13名中國足球從業人士,因貪腐案件而被司法判決

香港時間12月13日訊 據《經濟觀察報》報導,李鐵案將在香港時間2024年12月13日,由湖北省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

2024年以來,至少有13名中國足球從業人士,因涉及貪腐案件而被司法判決,包括:

中國足協原主席陳戌源

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於洪臣

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李毓毅

中國足協原秘書長劉奕

中國足協原常務副秘書長兼國家隊管理部部長陳永亮

中國足協競賽部原部長黃鬆

中國足協戰略規劃部原部長戚軍

中國足球協會球證管理部原部長譚海

中超公司原董事長馬成全

中超公司原總經理董錚

武漢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付翔

武漢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劉磊

成都市足協原主席兼秘書長辜建明

其中陳戌源獲刑最重。2024年3月26日,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對陳戌源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認定,陳戌源受賄的金額折合人民幣8103萬餘元,其中400萬元未實際取得。

而另一位與李鐵案情有交集的人員——中國足協原秘書長劉奕一案,亦由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2024年12月11日,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劉奕犯受賄罪,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