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大部分時間都在工作?原始人是這樣進入「工作」的

現代人一生中的大部分時間都在工作,即便隨著教育發展,接受教育的年限比以往增長了許多,佔據更多時間的還是工作。工作和現代人的關係是如此緊密,以至於我們的時間安排基本上都圍繞著工作這件事。無論是過節還是日常休閑都需要依靠暫時脫離工作才能實現:假期、下班或請假。

或許我們曾想像過遙遠的古人,他們不需要打卡,不需要通勤,似乎比今天的上班人輕鬆多了。對古人的這種浪漫想像也曾出現在種種文本和影視劇改編之中。當然,在早期的初民社會,人類並未發展出大規模的社會分工,依靠簡單的勞作謀生。

將時間拉長,「在人類歷史的大部分時間里,所謂「工作」指的都是狩獵和採集;直到4.5萬年前,少數專門化工種才開始出現」,我們所熟悉的社會大分工也不過數百年。為什麼人類就無法停止工作?或者說,人類最初是怎樣進入勞作的?下文經出版方授權節選自《理解工作:一部人類勞動史》(以下簡稱《理解工作》)一書的相關章節,摘編有刪減,標題為摘編者所起。註釋見原書。

《理解工作:一部人類勞動史》,[荷]揚·盧卡臣著,王小可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方寸,2024年11月。

1.「工作」中的動物與人類

正在工作的現代人類,和正在工作的人類近親——靈長類動物,這二者之間有什麼區別?我們或許會不假思索地回答,動物和機器差不多,離開人類就無法工作。如果沒有人類的強製訓練或命令,小熊不會跳舞,毛驢不會拉車,利比紮馬也不會表演。

然而,多種因素表明,與機器之運轉相比,動物(尤其是倭黑猩猩和黑猩猩)之勞作與人類之工作具有更高的相似度。因此,理應從靈長類動物勞作的基本原理談起;這也勢必能促進人類對於自身工作的瞭解。

《瘋狂原始人》(The Croods,2013)畫面。

第一,在大約1.2萬年前,即新石器革命之前,人類唯一的活動是通過狩獵和採集獲取日常食物,大多數動物也是如此。所以,如果我們承認人類的狩獵和採集是工作,就必須得承認動物的同類活動也是工作——不受人類驅使的獨立工作。第二,在食物、住所、醫療方面,奴隸得到的補償與耕畜的遭遇無異,工作條件也和馬的差不多。以上兩點足以說明,我們不能輕易否定動物和人類活動之間的共性。因此,下文將會對動物(尤其是倭黑猩猩和黑猩猩)的日常活動進行更為詳細的探討,藉以瞭解早期人類工作的起源和特點。

對於人類來說,覓食不僅是最必要的工作,也是每個個體從獨立生活開始,就必須從事的最基本工作。但對於靈長類動物而言,覓食並非嚴格意義上的個體行為;事實上,其覓食行為意味著勞動分工。關於動物界的勞動分工,最著名的例子當屬蜜蜂——蜂王、雄蜂和工蜂在蜂群中共同生活,各司其職。

鑒於蜜蜂與人類之間的進化差距過大,深究這個例子並無價值;但是對於原始人類的研究,我們可以參考動物行為學和社會生物學這兩個學科。這兩個學科對大型猿類——尤其是倭黑猩猩和黑猩猩——的社會行為展開了研究;而在1000萬年至700萬年前,這兩種猿類曾與人類擁有共同的祖先。

既然如此,關於勞動分工,特別是成年靈長類雄性與雌性之間的任務分配,我們有哪些瞭解呢?首先,對於大多數物種而言,雄性和雌性會承擔不同的任務,雌性專門負責撫育後代,因為只有雌性能夠哺乳。關鍵的一點是,母親之外的個體如果與幼崽之間不存在緊密的血緣關係,即使母親將照顧幼崽的任務託付給它們,它們也不會接受。換言之,在大部分靈長類動物中,照料幼崽是雌性的特有任務,族群其他成員並不會因為雌性承擔該任務,就自覺承擔具有互惠性質的其他任務,如主動幫助母親採集食物。

但少數幾種靈長類動物的情況稍微複雜,它們在勞動分工上,特別是在狩獵方面,確實存在互惠性質。對於大型猿類來說,植物類食物的採集大體相對簡單,也是每個成員都要負責的固定任務;至於狩獵這項任務,耗時費力,且收穫與風險皆不可預測。

一般來說,狩獵者都是成年雄性(雄性猿類的體格通常比雌性更大、更強壯),並由最熟練、最強壯的成員帶領。在高效合作,且運氣較好的情況下,它們能夠不時通過捕獵獲取珍貴的肉類。這些肉往往是整塊的,量大且易腐爛,狩獵者自己吃不完——因此在黑猩猩和卷尾猴中,狩獵者一旦獲得肉食,常會基於互惠原則,自願將其分給族群內的其他成員。誰能得到多少可能是基於自己先前分發食物時的慷慨程度,又或與繁殖和情感上的付出相關(比如猴子之間互抓跳蚤)。這些幸運的受贈者並不一定是狩獵者的近親(這與鳥類不同,鳥類在繁殖季節會互相喂食)。

《公元前一百萬年》(One Million Years BC,1966)劇照。

2.合作和分工是「工作」的基礎

深入研究猿類與人類的社會行為後,荷蘭靈長類動物學家弗朗斯·德瓦爾(Frans de Waal)指出,進行狩獵的雜食性非人屬靈長類動物,與巴拉圭、南非以及巴西的人類狩獵民族有著相似之處。對於後者的社會行為,他讚成美國人類學家兼靈長類動物學家凱瑟琳·米爾頓(Katharine Milton)的說法:

「在我們現代人類的經濟體系中,通常情況下,每個人都會盡力獲取和控制儘可能多的可用資源;狩獵採集者的原始經濟體系則不同,它建立在一系列關於合作和共享的高度形式化的期望之上。……例如,在有幸獵得大型獵物之後,沒有哪個狩獵者會認為,所有的食物都應只屬於他自己,或只屬於他的直系親屬。」

許多關於狩獵採集者的專著中,都闡明了這樣一個原則:狩獵者及其親屬不能獨享肉食,而必須讓營地中的所有人共享。

薩拉·布拉弗·赫爾迪(Sarah Blaffer Hrdy)的開創性著作《母親及他人》(Mother and Others,2009)對我們頗有幫助。對於人類及非人屬靈長類動物中雌性行為的進化基礎,該書使我們能從更加新穎的角度來理解。她指出,在進化後期,早於現代人類出現之前,就已經出現了另一種合作形式——母親可以將自己那發育緩慢的珍貴幼崽託付給他人,後者即所謂的異親(alloparent,包含父親在內)。

《人類發現》(Human Discoveries,2019)畫面。

據作者所述,這一形式可能在180萬年到150萬年前就已出現。與其他大型猿類相比,人類的出生率更高,生殖壽命更長,且斷奶期更短,這也許是其中的一個關鍵因素。因此,人類的後代能夠與更多兄弟姐妹一起成長,進而提高了他們的社交和認知能力。再者,用火加熱和烹調食物,也使得人類能夠進行體前或體外消化,促進營養吸收,改善身體健康。

和其他所有靈長類動物一樣,人類無疑也具有競爭和攻擊行為,但並非只有這一面。在物種的成功進化中,同樣重要的還有人類的合作能力。最直接的原因在於,靈長類動物易受掠食者攻擊,人類亦如此:「安全是社會生活的首要原因……我們在很大程度上依賴彼此而生存。任何關於人類社會的討論都應以這一現實為出發點,而非參照數百年前的遐想,幻想我們的祖先像鳥兒一樣自由,沒有任何社交義務。」

在人類工作的發展中,值得注意的是,互惠的基本原則,以及隨之而來的分擔育兒任務,可能從一開始就是人類的特性。這一說法與上面所提的定義問題相符。假如在智人出現之前,除了覓食活動可定義為「真正的」工作外,相互間的情感和繁殖互動也是人類行為的固定元素,但這樣一來,「真正的」工作和社交義務之間的界限就模糊了。因此,基斯·蒂利和查爾斯·蒂利在廣義上對「工作」進行了界定,這就整個世界史而言,是一個很好的起點。個體及其後代的生存能力有兩大基礎:一是覓食方面長期依附於他者,二是知識的獲取。廣義上的長期知識轉移決定了覓食者的生存機會。

人類這個物種不僅可以通過競爭來理解,還尤其能夠通過合作這一維度來理解。此外,人類女性無須單獨照顧孩子,其他家庭成員,尤其是祖母,會一同承擔育兒任務。這為我們研究狩獵採集者的工作歷史提供了兩個重要起點;它或許還是我們後續研究的基礎:除服從外,合作更為重要。總而言之,現代人類至少在其存在的前95%的時間里所進行的工作,一直都呈現為某種「互惠利他主義」的形式。

3.「工作」中的狩獵採集者

新石器時代之前,人類的工作是如何發展的?

7萬年前現代狩獵採集者的遷徙軌跡。圖片為《理解工作》插圖。

如今,大多數人很難想像狩獵和採集食物具體需要做些什麼,需要多少時間,由誰來做,以及如何組織。對於這些涉及所有狩獵採集者的問題,目前還沒有一個全面的答案。原因很簡單,人類生存的區域如此之多,且屬於不同的氣候帶——從海岸到高山,從沙漠到雨林。在全球的不同生態氣候區,分佈和發展出了不同類型的工作;只有發生過重大基因突變,並分化出新種屬的動物,才能承擔這樣的多元化工作。隨著大腦機能,以及語言交流能力的進化,人類承擔上述工作便成為可能。

智人出現後,人類便再未進化出新的分支。從進化的角度來看,智人遷移到更偏北的地區後,受氣候影響,膚色和身體比例變得更加多樣化;但除此以外,在其歷史上,他們並沒有發生更顯著的進步。

描述和理解早期現代人類作為狩獵採集者的工作生活並非易事,原因之一是考古學只能提供部分證據。幸而這些證據的可信度日益增加。針對這個問題,尋找類似動物進行平行比較並無幫助,所以在很大程度上,我們仍要依賴於過去幾百年對近代和現存的狩獵採集者的記述。這樣做的問題是,近代和現存的狩獵採集者會不可避免地受到「更先進」生存手段的影響,我們無法規避這種影響,在「純粹」狀態下研究這些群體。

《瘋狂原始人》(The Croods2013)畫面。

一直到1.2萬年前(公元前10000年),所有人類都以覓食為生,而在500年前,哥倫布發現美洲時,這種生活模式已經擴散到澳州、北美大部分地區、東北亞,以及南美洲和非洲的大部分地區。據樂觀統計,21世紀初所有的遊牧民族、馴鹿牧民、漁民和開發臨時性農田(刀耕火種)的農民加起來有2.5億。這相當於世界人口的4%,而其中的核心群體是「已在近一兩代人中摒棄了原始覓食方式的,數以十萬計的族裔」。在這些核心人口中,只有一小部分(大概幾萬人)保持著大體上直接起源於古代狩獵採集者的傳統,其餘的則是農民或牧民的後代,他們拋棄農牧重新轉向了原始覓食方式,正如南美洲人在躲避愛斯賓奴入侵時所做的那樣。

在《劍橋百科全書——狩獵採集者》(Cambridge Encyclopedia of Hunters and Gatherers,CEHG,2004)中,則更為詳細地研究了人數不多的八個近代狩獵採集者族群。根據歷史學,特別是考古學證據,這一研究假定他們的祖先一直遵循這種生活模式。但在這部鴻篇巨製的百科全書中,我們無法確定其他幾十個近代或現存的,以狩獵和採集食物為生的民族是否以同樣的模式生活。不過可以證明的是,或者說確有可能的是,這些民族早期依靠農耕或養牛為生,比如生活在馬達加斯加島的米克亞人(Mikea),以及目前南亞和東南亞的大多數狩獵採集民族。

數千年來,上述八個族群的一代代族裔始終以狩獵和採集為生,他們是「真正的」狩獵採集民族。

但即便如此,我們在進行研究時也必須保持謹慎。這些族群也經歷了顯著的歷史發展,特別是在社會關係方面——他們不僅與鄰近的農民有往來,最近還與工業國家的代表,如石油鑽探公司產生了接觸。以上內容雖有存疑之處,但我們仍會試圖通過類比來重現史前狩獵採集者的工作及相關社會關係。

4.想像初民的「工作」場景:一個實例

平等、共享、慷慨、互惠之原則主要是針對遊群內部成員,並非任意施行;他們還會採取各種各樣的邊界防護措施。我們或許可以假設,包括早期智人在內的古人類,以及其他靈長類動物和現存的狩獵採集者都是如此。狩獵採集者獲取土地和資源的方式則存在一些差異:「共享不是某一進化階段或生存模式的產物,而是決策的結果。共享資源有利也有弊,因此,狩獵採集者決定分享食物或允許外人進入其領地時,需要權衡利弊。」

基於上述狩獵採集者生活方式的特徵,下面將探討狩獵和採集食物的實際工作。

雖然不同生態氣候區的狩獵採集者之間存在諸多差異,但也有一些標誌性的共通模式,最顯著的可能是捕獵大型獵物時的合作需求。在學會使用獵犬之前,人類在狩獵中完全依靠自身的奔跑能力。

《上帝也瘋狂》(The Gods Must Be Crazy,1980)劇照。

南非人類學家路斯·利本伯格(Louis Liebenberg)在博茨瓦納與「桑人」(San,非洲南部地區原住民)一起狩獵時發現,得益於臀肌和排汗能力,人類善於長跑,這有利於他們的狩獵活動。利本伯格加入的狩獵隊中,獵人們已經年近40,但他們仍然能夠在一天中最熱的時候(42℃)追著羚羊跑23—40公里,一直跑到羚羊筋疲力盡,被人捕獲為止。獵人們平均每小時能跑4—6.5公里,但有記錄顯示,有人曾以每小時10公里的速度跑了35公里。如前所述,這樣的狩獵隊由很多人組成,因此合作至關重要。

舉例來說,北美的遊牧部落會使用「圍堵法」來獵殺野牛,這種做法至少已有兩千年的歷史。

深入瞭解尼西塔皮人(Nitsitapii,或稱黑腳印第安人,以下簡稱「黑腳人」)之後,就能得知此種「圍獵」包含哪些具體做法。黑腳人進入北美大平原生活的歷史至少可以追溯到14世紀,每個族群有80—160人,居住在10—20個圓錐形帳篷里,每個帳篷里都住著兩個健壯的男人、兩個女人,以及4個孩子或老人。

《史前一萬年》(10000 BC,2008)劇照。

春季時,他們會建起野牛欄,讓年青人「哞哞」地模仿野牛叫,把牛群引到圍欄里。狩獵主力則躲在圍欄附近的岩石或灌木叢後,一旦牛群靠近圍欄,整個遊群就會跳起來,揮舞長袍,大聲喊叫,嚇得牛群狂奔湧進圍欄里躲避。而在圍欄里,早已有人等待著用棍棒和弓箭殺死這幾十上百頭野牛。隨後,6名身強力壯的成年人會組成一個團隊,負責處理這些野牛的屍體。他們會趁新鮮食用野牛的胃容物和內臟,並把大部分瘦肉曬成薄條狀的肉乾,再混入脂肪和干漿果,將其製成乾肉餅,然後裝進皮袋儲存起來。這些乾肉餅可供族群食用到第二年的春季大型狩獵期,此外有記錄顯示,他們也會將其用於對外交易。

幾百年前,這些野牛獵人還未開始使用馬匹,因此活動半徑必然很小。春季大型狩獵期之後,數千人會在初夏時節聚居,到了秋季則分散到隱蔽的溪穀中。製作乾肉餅時用到的漿果由婦女採集,與黑腳人的狩獵活動相比,這屬於不同的工作類型——植物性食物的採集;除了採集漿果,婦女還需要種植克美蓮球莖和草原蘿蔔。此外,婦女不僅要搭建帳篷、做飯、製衣,還要為每個人提供庇護,以及承擔一項重點工作:主持儀式。

合作是關鍵要素,這普遍適用於世界各地的狩獵採集活動,尤其是狩獵。若要成為一名成功的狩獵採集者,就必須學會合作,而且要學習很長一段時間。

原文作者/[荷]揚·盧卡臣

摘編/羅東

導語部分校對/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