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放寬“專精特新”上市門檻,市值要求降低至60億港元

相較2022年10月份刊發的《特專科技公司上市制度諮詢文件》,港交所在各方面都放寬了上市要求,包括對未商業化的特專科技公司的市值門檻從150億港元大幅降至100億港元。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 朱麗娜 實習生張偉澤 香港報導

3月24日,港交所推出“專精特新”上市機制改革,《主板上市規則》將於3月31日起新增18C章節。令市場關注的是,最終公佈的上市規則包括市值門檻、研發開支比例等,均較先前諮詢文件建議門檻要求有所降低,這亦是港交所交易規則自2018年以來最大的調整。

相較於2022年10月份刊發的《特專科技公司上市制度諮詢文件》,港交所在各個方面都放寬了上市要求,包括對於未商業化的特專科技公司的市值門檻從150億港元大幅降至100億港元,同時已商業化的特專科技公司的市值門檻從80億港元下降到60億港元。

港交所行政總裁歐冠升在當日記者會表示:“這是香港股票市場發展的另一新里程。新經濟行業正在迅速改變我們的生活和工作方式,我們引入的新上市機制將有助創新領域的新一代公司接通資本市場。我們在此基礎上增設特專科技章節,將支援更多公司的集資需要並實踐創新理念。”

投資者保護和市場競爭力的權衡

據瞭解,港交所在諮詢文件發佈後,共收到90份來自廣泛界別的非重複回應意見。其中,對於市值門檻,騰訊指出港交所提出的上市市值門檻要求並不合適,認為商業化公司的市值要求應與其他上市申請看齊,未商業化公司的市值要求則應與18A章“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的要求看齊。而美團則認為市值門檻要求過高,部分優質企業都難以達標。

降低未盈利企業上市市值門檻也引起了市場對上市公司質量和投資者的保護的疑問。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潔旋在記者會回應表示:“我們為已經商業化公司設定的門檻是60億港元,比我們主板上市的市值門檻高50%。這絕對不算小數目。我們已經在對投資者保護和確保香港有一個有競爭力的市場之間取得了平衡。” 

同時,她強調,市值門檻並非保障投資者的單一因素,交易所同時要求所有申請人獲得2至5名領航資深獨立投資者的巨額投資,亦會確保投資者對公司進行獨立盡職調查等。

未來數月將有相關公司上市

近年來,港交所不斷創新,吸引更多的科技企業來港上市。2018年,港交所在上市規則中新增18A、8A和19C三個章節,允許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同股不同權的創新產業公司來港上市,以及海外上市的中概股將香港作為第二上市的地點。此輪改革為港交所在過去數年帶來了新的活力。數據顯示,2022年有62只新股來自新經濟行業,占期內集資額的65%。

以18章A為例,截止至2023年1月31日,共有56家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在香港掛牌上市,港交所已經成為全球第二大生物科技公司集資中心。

數據顯示,2022年全年港股IPO市場共有89只新股上市,集資額約1043億元,同比下跌約68.5%。此次放寬未盈利特新企業上市標準,是否能為香港IPO市場注入新的動力?

伍潔旋表示,在諮詢過程中得到的回應和市場反饋來看,需要籌集資金的人以及正在尋找投資的投資者對此都非常興奮。

她指出,新的特專科技公司上市機制是一個長遠措施,隨著科技行業快速增長,相信未來將有越來越多內地和國際公司符合資格上市。參考2018年改革上市制度經驗,預期首家透過新機制上市的公司會在數月後出現。

2019年以來,工信部公佈了四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共計8997家。21數據新聞實驗室據企業預警通統計,截至目前,粵港澳大灣區擁有833家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約占全國的9%;平均成立年限為14.6年。

(作者:朱麗娜,實習生張偉澤 編輯:李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