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集團就轉讓商標發表聲明:未對集團公司經營和資產穩定造成不良影響
2月12日,娃哈哈集團發表聲明稱,“娃哈哈”系列商標共計387件正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由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轉讓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
娃哈哈集團解釋稱,“娃哈哈”系列商標初始登記在集團公司名下。食品公司成立時,集團公司以“娃哈哈”系列商標作為出資注入食品公司,該次出資經過評估並獲得了當時主管部門的同意,“娃哈哈”系列商標也作為實物出資項下無形資產列入,同時部分商標以資產轉讓方式由食品公司向集團公司購買。據此,食品公司獲得“娃哈哈”系列商標所有權,集團公司取得食品公司 39%的股權。雙方按規定向主管機關提交了商標轉讓申請。
但之後,因集團公司與外資公司之間曆史糾紛的緣故,未完成商標轉讓的登記備案,並非因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所規定的禁止轉讓事由“娃哈哈”系列商標登記在集團公司名下期間,食品公司作為商標實際權利人長期自用,並持續授權集團公司及其關聯方使用“娃哈哈”系列商標。
娃哈哈集團表示,近期,為進一步提升集團公司合規化經營,通過對集團公司曆史沿革的理基於食品公司章程的規定,集團公司應當依法向食品公司履行出資義務,完成“娃哈哈”系列商標轉讓的登記備案。
針對本次商標轉讓事件,目前正在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處理,且未對集團公司經營和資產穩定造成不良影響。對於曆史問題,我們始終秉持“實事求是勇於擔當”的態度,以誠信為本,努力為社會創造更多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