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一搖”跳轉廣告涉嫌侵犯用戶知情權和選擇權 監管已在路上
“明明點開的是社交軟件,頁面卻總跳至購物軟件。”近日,有不少網友在社交媒體上發帖吐槽,稱雙十一期間頻繁受到開屏廣告的煩擾,其中,“搖一搖”跳轉廣告被反複提及。
某平台搖一搖淘寶廣告。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發現,在黑貓投訴上,已有不少用戶針對“搖一搖”跳轉廣告進行投訴,有人稱:“手機稍微動一下就跳轉至淘寶”“關閉按鈕設計得非常隱蔽”“明明關閉了‘搖一搖’廣告選項,過了幾天又自動開啟”……
煩人的“搖一搖”廣告怎樣才能遏製?
“搖一搖”跳轉廣告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
家電行業專家丁少將告訴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搖一搖”功能調用的是手機的陀螺儀權限,通過陀螺儀能夠感知用戶搖晃了手機,進而觸發廣告的配對和跳轉。丁少將表示,“搖一搖”跳轉廣告的出現與商業利益有關。一方面,應用平台希望通過投放“搖一搖”跳轉廣告,增加平台的曝光度,提高廣告的轉化和覆蓋。另一方面,對於被投放廣告的平台來說,“搖一搖”廣告是平台的重要收入來源。
丁少將指出,對於消費者來說,“搖一搖”跳轉廣告會產生應用使用時的強幹擾,降低智能手機整體使用體驗。對於平台來說,這樣的“模式創新”雖然可以帶來廣告覆蓋面的擴大,但用戶體驗的下降最終會反噬平台的口碑,進而影響廣告和其他業務的收益。
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律師藍天彬向貝殼財經記者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藍天彬表示,平台的“搖一搖”廣告,給消費者帶來很大的不便,且未經消費者同意,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藍天彬建議,平台應對“搖一搖”廣告進行優化,要在商業和消費者權益之間達成一定程度的平衡。
已有相關部門進行監管 平台應將選擇權還給用戶
事實上,針對“搖一搖”廣告的監管早已開始。
2022年12月,中國信通院公眾號發佈文章稱,中國信通院泰爾終端實驗室、電信終端產業協會聯合泰爾認證中心、OPPO廣東移動、華為、小米、阿里巴巴等多家企業,聯合製定了《APP用戶權益保護測評規範 第7部分:欺騙誤導強迫行為》T/TAF 078.7—2022。
文章提到,該標準進一步細化了APP信息窗口通過“搖一搖”等方式觸發頁面或跳轉至第三方應用的相關參數,提出“搖一搖”動作的設備加速度應不小於15m/s2,轉動角度不小於35°,操作時間不少於3s等系列參考數值。
今年2月,工信部印發《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進一步提升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能力的通知》,圍繞提升用戶服務感知、提升行業管理能力,提出26條措施。針對“搖一搖”廣告,通知指出,不得頻繁彈窗干擾用戶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熱力圖”、高靈敏度“搖一搖”等易造成誤觸發的方式誘導用戶操作。除此之外,對於開屏和彈窗信息窗口要提供清晰有效的關閉按鈕,保證用戶可以便捷關閉。
丁少將認為,要避免“搖一搖”廣告帶來的干擾,重要的是將選擇權還給用戶。一方面,手機廠商可以直接在系統權限上進行設置,方便用戶一鍵開關。另一方面,應用平台內應設置單獨的開關按鈕,方便用戶開啟或關閉跳轉廣告。除此之外,丁少將建議,在“搖一搖”廣告即將跳轉時,平台可向用戶確認是否需要跳轉,只有用戶再次手動確認,廣告才能實現跳轉。
用戶可手動關閉“搖一搖”
知名科技博主“Jason的數碼日記”分享了關閉搖一搖跳轉廣告的方法。該主播以手機小米14為例,在手機設置里,找到應用權限管理中的權限管理,便可以看到“獲取設備動作與方向”選項,點擊進入後選擇全部或逐一拒絕應用使用此權限,便可以關閉應用的“搖一搖”廣告跳轉。該博主提示,有些設備的選項可能為“獲取加速度傳感器信息”。
榮耀官方旗艦店客服告訴貝殼財經記者,針對這一問題,用戶可在手機內開啟應用自動跳轉提醒。方法為:進入設置—隱私—其他隱私設置,確認應用自動跳轉提醒開關按鈕已開啟。該客服解釋,當用戶進入某個應用時,如誤觸碰其他三方軟件的廣告,系統會彈出攔截提醒,防止用戶誤觸碰跳轉至三方App。
除此之外,貝殼財經記者發現,部分App可在應用設置內關閉“搖一搖”廣告跳轉功能,如嗶哩嗶哩、百度網盤、虎撲等。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孫文軒 見習記者 韋博雅
編輯 徐超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