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一搖”廣告不能“想跳就跳”|新京報快評
據揚子晚報報導,近日不少用戶在社交平台吐槽,稱其手機常被“搖一搖”跳轉廣告打擾,一不小心就會跳轉到購物平台。11月15日,江蘇省消保委在微信公眾號展開投票調查,有92%消費者厭惡“搖一搖”跳轉廣告。江蘇省消保委發聲呼籲:平台方在進行權限獲取時應當獲得用戶同意,把選擇的權利交還給用戶。
應該說,“搖一搖”之類的跳轉廣告,是“彈窗廣告”變異,形式從“網頁強製”變成了“開機強製”。這實際上剝奪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消費者進入廣告頁面並非出於本意,而是源於商家的誤導。
事實上,禁止強製推送廣告,不僅《廣告法》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管理規定》也進一步作了明確的細化規定,但這麼多管理辦法,怎麼就管不住跳轉廣告?
原因在於強製行為本身成了應用程序市場推廣與營利的手段,如跳轉廣告,是流量變現的極端表現;強製捆綁下載,則是強行佔據用戶手機。這些手段早已超越了App靠功能吸引用戶合理競爭的範疇,而類似做法在App開發推廣與運營中具有普遍性,也折射出行業畸形的生態。
正因如此,整治跳轉廣告之類的亂象,不能單靠監管與維權。不妨從末端治理轉向系統治理、從治標走向治本,推動合力共治,改變App應用市場散濫無序的局面,重構行業生態。
比如,深化行業協同治理。App的運營、分發、使用涉及諸多環節,需進一步明確各環節的管理責任;分發平台則要加強審核把關,建立動態監測機制和逐出機制。此次江蘇省消保委建議,手機系統運營商可以通過技術手段將權限嚴格化。這或許較之行政監管事半功倍。
從防不勝防的彈窗廣告到“搖一搖”跳轉廣告,消費者是以前不敢點,現在不敢動,用戶體驗不是一般差。很難想像,這種以消費者極其厭惡的方式投放廣告,能起到什麼宣傳效果。而這種不以用戶為中心的App,遲早消費者會“用腳投票”。
撰稿 / 木須蟲(職員)
編輯 / 徐秋穎